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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推行公共信息标志规范化 英文翻译要按标准

2012年04月19日 22: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4月19日电 (王华 林晶晶)广州市政府19日宣布,对公共信息标志进行为期两年的整改,以达到规范化。其中,英文译法要按照广东省颁布标准翻译。

  《广州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据此,广州市要对全市星级宾馆、A级以上旅游景区、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地铁站、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使用的公共信息标志,进行为期两年的整改,以达到规范化。在需要使用文字说明的情况下,应当同时包括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

  对于广州市公共信息标志的英文译法,将参照2008年广东省首部《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规范》,对已经用开了的公共信息标志,特别是图形,则不加中英文说明。

  此外,对交易会、花市、庙会等短期重大活动需要临时设置的公共信息标志,也明确了标准化管理要求。

  所有新设置的公共信息标志必须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来设置,否则将受到处罚。

  根据规定,质监部门将通过统一的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65,受理社会的投诉或举报,经核实后进行查处。对于不符合《广州市公告信息标志标准化实施目录》所列标准要求的标志,将由质监部门处以2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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