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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父母财产继承权”不再“重男轻女”

2012年06月05日 21: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西安6月5日电 (张一辰)5日,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陕西省主要数据出炉,其中,民众在妇女法律权益和认知方面的提高较为明显,71%的受调查者对“在都尽到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子女当平等继承父母财产”表示认同,较2000年提高47.6个百分点。

  自1990年起,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每十年进行一次,旨在全面、客观地反映十年来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状况和变化、探究社会结构变迁与妇女社会地位变化的关系,了解新时期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据了解,本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覆盖陕西省10个市的42个县(区)开展,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性别观念和态度九个方面。本次调查陕西省共回收个人有效问卷3003份(其中个人调查主问卷2705份,老年问卷298份),10-17岁儿童群体问卷647份。

  据调查显示,在妇女法律权益和认知方面,87.7%的人知道中国目前有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76.6%的人认为《妇女权益保障法》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有作用。71%的人赞成“在都尽到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女儿应该与儿子平等继承父母财产”,较2000年提高47.6个百分点。

  2011年,随着《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实行,使男方购置房产、女方陪嫁妆为主流的传统观念被颠覆,此举将婚姻里的物质比重降低,使新时代的女性更倾向于经济独立,“婚后AA制”、“婚前购房共同署名”的出现即是例证。

  中新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寻求纯净的爱情亦成“80后”支持“父母继承权不应该重男轻女”的理由。在西安高新区一家网站供职的刘依依说,她的父母并不赞成结婚一定是男方买房的观点,而是资助她买房。她也觉得这样能够激励人去追求真正理想的爱情,两个人拥有独立的人格,不再因房子等继承权的问题拴住婚姻。

  陕西省妇联主席刘丽鸽表示,通过调查分析显示,陕西妇女在教育状况、性别观念和态度、婚姻家庭状况等方面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众男女平等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社会性别意识提高。但性别歧视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亟待改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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