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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一卖淫组织获刑 两姑娘收钱算帐成案犯悔哭

2012年06月29日 22: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波6月29日电(记者 何蒋勇)近日,浙江省奉化市法院判决了一起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件,涉案的十名被告人分别来自浙江、江苏、重庆、贵州、四川、安徽、重庆、山西、四川、河南等地可以说是贯穿了大江南北。

  江某于溪口开设的一家浴场,去年11月8日开始卖淫嫖娼活动,招聘刘某为经理,负责具体管理。单单经营浴场赚不了多少钱,两人动了歪脑筋,和店里的胡某商量联系到了专门找小姐的“胖子”。于是店里的技师就分为正规的和不正规的,正规的只按摩,“胖子”带来的不正规的小姐和客人发生关系,一次按照“套餐”或者“快餐”分别收费289元和189元,老板江某抽成99元或69元,客人不少,钱倒是赚得快。

  然而这种见不得光的生意终究不能瞒天过海,仅仅一个多月后,警方突击检查时发现了其不法活动,立刻对涉案人员采取了措施。只有“胖子”目前尚未被抓获。

  经过调查,除了三名主犯之外,其他人员或是从事嫖娼人员的接待、排钟等工作,或是负责收银、记账等事宜,也获得了一些好处。他们的行为属于协助组织卖淫。法院法警前往看守所押人时,两个年方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哭了一路,她们以为,只是帮忙收收钱算算账,算不上犯罪,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日前,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了判决。江某、刘某、胡某三人被判处组织卖淫罪,刑期均在五年以上,七人被判处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违法所得将被追缴并没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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