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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车祸逝者遗爱人间 捐献器官使五人重生

2012年07月12日 15: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金华7月12日电(记者 童静宜 实习生 胡丰盛)“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41岁的李红光于本月初不幸遇上车祸重创,“重度颅脑外伤、脑死亡”。在最悲伤的时刻,他的家属作出了捐献器官的决定,捐出李红光的一个肝脏和两个肾脏、两只眼角膜,可以挽救3个人的生命,并为两人带去光明,可谓遗爱人间。

  据悉,捐献手术9日晚由浙一医院专家主持。医生在做完手术后连夜将器官送往杭州,移植给等待手术的病人,预计至少能帮助5名病人获得新生。

  李红光的弟弟李光明告诉记者,自己之前多次在电视上看到有关器官捐献救人的报道,很受感动。认为这“既可以挽救他人的生命,也是哥哥生命的另一种延续。”

  据了解,李红光是浦江县黄宅镇李源中央店村人,家里种有8亩的葡萄园。7月8日晚上8时30分左右,他在步行至离村0.5公里左右的葡萄田,准备给葡萄灌溉时,被一辆二轮轻便摩托车撞倒,伤势严重,被紧急送往浦江县人民医院抢救。虽经医院全力救治,但因为是重度颅脑外伤,李红光一直陷入深度昏迷状态,已处于脑死亡状态,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

  眼看李红光的伤情已经不能逆转,医生向他家人介绍了器官捐献的有关事项。家人虽然万分不舍,但还是一致作出了捐献器官的决定。9日下午,李红光亲属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郑重地签了名。根据亲属的意愿,在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李红光身故后无偿捐献了一个肝脏、两个肾脏和两只眼角膜,可以挽救3个人的生命,并为两人带去光明。

  据浦江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黄晓红介绍,这是该县首例器官捐献。据悉,自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在上海、天津,浙江等11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浙江已实现器官捐献39例

  目前,由于有目击者进行追踪并报警,肇事司机已被抓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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