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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姐”出纳截留250万挥霍一空 自带铺盖自首

2012年08月23日 19: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泉州8月23日电(王盼阳 林海兰)平时穿戴名牌、开轿车、住新房,每季度固定几天到香港旅游和购物,这个被人称为“富姐”的女出纳,突然带着两大包衣服和被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8月23日上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年仅30岁的蔡某琼被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正式移送起诉,这个年轻的“富姐”终于揭下了神秘的面纱。

  “富姐”带铺盖自首

  “警察同志,我要自首,你们快把我关进去……”今年5月25日,一位身高1.6米,身材富态的30岁左右的女子,手里拎着两包衣服和床被,在家人的陪同下,走进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我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出纳,我共截留公司售车款200余万元,我请求你们把我关进大牢。”

  接待的经侦大队民警一了解,来者姓蔡,晋江市人,今年30岁,有个2岁的女孩,在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当出纳,从2008年11月至投案自首这月,40个月时间截留公司的售车款200余万元。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民警不敢怠慢,立即查询报警记录,却发现没有这家公司的报警记录。转而询问蔡,“公司想与我‘私了’,可我的确没钱还给公司了。”

  把公司当提款机

  接报后,鲤城公安分局局长吴志明、政委刘光宇,立即指派经侦大队民警到南环路那家汽车销售公司调查取证。

  原来,蔡某琼中专毕业后,先后到四家公司任职。2008年10月,她应聘到现在这家汽车销售公司任出纳。每月工资1700元,另加200元的电话补贴。由于这家汽车销售公司生意较好,每个月少则数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的销售款,每个月都有大把大把的钱经手,为了改变自己的家境,也象周围有钱人家那样过起富裕的生活,蔡某琼将心思瞄向“东家”。

  “每周有那么多钱进帐,何不截留一点,先试试。”2008年11月,在上班的第二个月,她截留1000元,心中忐忑了一个月,竟然没有被发现,第二个月又截留1000元,还是平安无事。

  于是,从2009年1月到2012年3月,她采取少存多报的方法,每个月都伪造银行存款凭证,三年时间共伪造银行存款凭条36张,伪造金额335万元,每年作案均达60笔以上,少则是刚入公司的前两个月,每月1000元;多则每月超5万元。仅2010年12月,她就截留公司销售款达20万元,经警方核对结算,40个月时间内,蔡某琼共截留公司各种款项人民币250万元。

  “富姐”生活

  每个月从公司截留了数万到数十万元钱,蔡某琼开始过起了“富姐”的生活。“40万元用来买珠宝首饰,18万元买了辆别克牌轿车,相当一部分则用于建房和装修买家具,每年四次进出香港旅游和购物。”蔡某琼向警方供述,有钱后,她大肆挥霍,出手阔绰,周围的乡邻看她家一年一变化,三年大变化,很多人都对她刮目相看,见面也主动与她打招呼,好几个人称她为“富姐”,她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原来有钱人的生活是这样丰富多彩的,有了钱就自然出人头地了”,蔡某琼常常在心中这样自慰着。

  慕虚荣终得实祸

  今年4月初,该汽车销售公司的实际经营者陈老板,在盘点近几年的业务和帐目时,发现公司经营的业务和利润均创新高,可实际到帐的钱好象没那么多,于是决定清查盘点公司的所有来往帐目。

  见老板动真格查帐,蔡某心慌了,那些买高档化妆品,旅游和高消费的款项根本要不回来,她夫妻两人每月的工资还不到4000元,怎么能还那么多侵占款。走投无路之下,只能选择投案自首 。

  此时, “富姐”身上的名牌和车子价值不到30万元,还有200余万的亏欠。鲤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组成专班人员,先后调查了汽车销售公司,银行和相关部门及人员,查清了蔡某琼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款项的违法犯罪事实,向检察机关移交刑事诉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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