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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滇池收生态保护费是将环保责任转嫁给游客

2012年08月26日 15:09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专家称滇池收生态保护费是将环保责任转嫁给游客

  媒体曝出,昆明市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呈贡、晋宁等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拟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之所以如此,在云南省政府关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作出说明,目前滇池综合治理资金缺口达到了80%。所以昆明滇池拟对游客征收生态保护费。

  此事迅速招来热议。专家指出,我国很多江河湖泊都面临污染治理资金短缺,当地政府如果以生态保护的名义向旅客收费,实质是地方政府把环保责任转嫁给游客。

  据《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显示,滇池治理“九五”期间完成投资25.3亿元,“十五”期间投资31.7亿元,“十一五”期间计划投资183.3亿元。然而人们看到的是滇池污染依然,其中原因耐人寻味。

  滇池的污染,一方面与流域经济快速发展,生产、生活污染排放超过环境容量有关,但另一方面,与该地相关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滞后,城市排水管网不尽完善,雨季行洪污水治理不当,造成湖泊自净能力急剧下降不无关系。根治滇池污染,有赖于当地政府科学规划,有效治理,加大对基础设施和环境治理的人力物力投入,而这不该由远道而来,仅住寥寥数日的游客一方买单。游客在旅行目的地消费时,就已直接或间接向当地交税,而这笔税金的用途自然包括当地环境治理支出,为何还要被另外收费?

  就算征收保护费,环境保护的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撇开当地治理怠惰不谈,绕过滇池周边企业和居民不收,只拿游客开刀,未免有推卸责任之嫌。

  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看似不多,但背后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却远不止这10元钱那么简单。因为拟征保护费一事并非昆明孤例,该市有关部门就表示,对滇池旅客征收生态保护费的想法是借鉴云南大理、玉溪等地收取湖泊治理资源保护费的做法。

  而这样的做法暴露出来的问题便是,当有关方面在一些本该免费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上面临资金缺口时,当税金收入无法支撑这些开支时,有关方面并不去想如何节流,如何缩减不必要的三公开支,在酒桌上少摆几瓶茅台,而是巧立名目,以各种各样的“费”为名,以费代税。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并无自行开征新税的权力,于是有的地方便以各种各样的“费”来弥补收入,将本该由税金支撑的免费公共服务,以各类收费名义有偿提供。而这些费用不仅如何开征,如何征收缺乏有效监管和制约,怎么花掉的也常常不明不白。倘若有关方面难以在立法层面限制和规范地方政府收费权限,在看个湖都要交“保护费”的今天,还有什么“保护费”不会被巧立名目向百姓征收?

  就在去年年底,昆明市爆破了自己仅使用了16年的地标性建筑——政府大楼,不知道在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尚且设置成70年的今天,仅仅用了16年的政府大楼缘何被弃之如履。难道说有钱给自己换大楼,却无钱为滇池“换换水”?如此情形,怎么让远方来的客人们相信,即便真被收了10元“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这笔钱也能一分不少不打折扣地花在滇池的生态保护上?(文/赵昂 摄/布培德)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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