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初婚男结婚六天妻离家 打油诗记录心酸生活
中新网徐州9月6日电 (李东艳 王成林 蒋敏)“饭桌没有饭,被上无针线;缸里没有水;面袋没有面……”写这段话的是一名57岁的男子,他51岁才结婚,婚后不到10天就和妻子分居至今,要求和妻子离婚。9月5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不寻常的离婚案,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准许男子与妻子离婚。
“饭桌没有饭,被上无针线;缸里没有水;面袋没有面;惊喜事有两样,两万元现金拿走慌……”写这首诗的“诗人”吴举人,在农村以种果树为生。年近60岁的吴举人从未有过婚史,年轻的时候因为期待缘分,一直没有等到合适的姑娘,眼看已经年迈,身边却没有一个能够说心里话的贴心人,不觉有些凄凉。2006年,吴举人怀着期待与激动的心情来到了徐州市婚姻介绍所。在那里,吴举人遇到了比自己小12岁的王美娟。当时王美娟40岁左右,长相虽然一般,但说话细声细气,非常温柔,吴举人就是被王美娟的柔弱给俘获了,吴举人知道王美娟离异有一孩子,但是不久两人便挑了个良辰吉日,办理了结婚手续。
婚后,吴举人为王美娟把养老保险补齐,还拿出自己辛辛苦苦攒了几十年的9300元钱给王美娟的孩子报名上学。平时一向俭省节约的吴举人,此刻为了这个家几乎倾尽了自己的全部积蓄。
可是,好景不长,结婚不到10天,王美娟便带着孩子离开了这个家。为此,吴举人四处寻找,终于在徐州一家家政公司找到了王美娟。但是王美娟一意孤行,不肯跟吴举人回去,也不让吴举人见孩子。苦心规劝无用,吴举人只好独自凄凉回家。一转眼,便过了6年。
忍无可忍的吴举人,终于在2012年3月份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庭上,被告不同意离婚,但是却坚决不愿意回去跟吴举人居住。而原告吴举人也称他的事业在农村,不愿意到城市生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没有充分了解,草率结婚,婚后一直分居两处,婚后同居时间较短,双方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法官在庭审中对原、被告做工作希望双方到一处生活,但是原、被告均称各自有自己的事业,无法到对方处生活,这种情况不利于夫妻感情的培养。法院认为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最后判决依法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