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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夫妻闹离婚当街抢孩子 一方多次报警被拒

2012年09月11日 22: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温州9月11日电(记者李飞云 通讯员章文雅)温州苍南一夫妻俩闹离婚,当街抢孩子。被抢一方几次报警,要求苍南警方立案查处,警方认为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拒绝受理。

  9月7日下午4点左右,陈女士幼儿园接孩子下学,刚走出幼儿园,便有一伙人上前把小孩强行抱走。陈女士报了警。

  浙江省苍南县公安局龙港分局社区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向陈女士了解情况。

  陈女士说:“可能我老公家属把孩子抢走了。”

  “你老公为什么要抢孩子啊?”民警问。

  “最近正在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孩子跟在谁身边,判给谁的几率就大些。之前他都没有照顾孩子,凭什么现在要来抢孩子。”从陈女士话中,民警明白这属于监护权纠纷,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民警对其进行劝说,陈女士坚决要去警局。民警将其带到警局,并将其劝回家。

  过半小时后,陈女士及其父亲等4人,再次来到公安局。陈女士父亲坚称,孩子被抢了,抢的人是谁,他们不认识。

  报警人前后说法不一。民警理解报警人的心情,并向陈女士丈夫所在村居进行了解。村居人员反馈:确是孩子的父亲抱走孩子,并且孩子在父亲家里平安无事。

  民警强调:孩子是父亲抱走的,不属于案件,公安机关无权立案查处。

  当晚21点半左右,陈某等人又再次报案,称拿到了案发当时的视频,要求民警处理。

  民警出警,并查看了视频。民警从视频上看,陈女士在抱走孩子的人围上来前已有警惕,而且围上来的人员大多的本地人员,也未有肢体冲突,家庭纠纷的迹象更加明显。民警再次不予立案。

  9月10日,有人在网上发帖指责民警报案不受理。

  当事民警表示:该事主陈女士丈夫的行为确有不当的地方,但女方也要理智处理。公安机关有责任义务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更应依法履行职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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