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超市现场宰杀鳄鱼 林业部门:如未审批属非法经营

2012年09月18日 06:0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7日,潍坊市奎文区福乐多超市现场宰杀了一条鳄鱼进行售卖。据了解,鳄鱼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其收购、出售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否则属于非法经营。而当记者询问时,销售人员称负责人不在,不清楚有没有审批手续。

  17日,在潍坊市奎文区福乐多超市泰华店的水产区,现场宰杀了一条鳄鱼,标价98元/斤进行售卖。这条鳄鱼从颈部、四肢和尾部被斩断,又重新拼在一起摆在冰块上,斩断的部位露出了粉红色的肉。在鳄鱼旁边的吊牌上写着,“此鳄鱼于17日10点进行现场宰杀售卖,欢迎选购。”

  记者注意到,经过此柜台的市民纷纷掏出手机给鳄鱼拍照,但一看鳄鱼肉高达近百元的标价,拍完照就离开了。

  据销售人员称,这是超市头一次卖鳄鱼肉。15日这条鳄鱼被运到超市,养了两天后,17日上午10点被现场宰杀销售。另外,该销售员提到,这条鳄鱼应该是人工养殖的,自己并不清楚超市从何处收购。

  记者咨询潍坊市林业部门得知,鳄鱼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需要经过省级以上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没有经过审批的属于非法经营。针对超市里现场宰杀活鳄鱼并进行出售,该超市水产区的相关工作人员均以负责人不在为由,表示无法出示相关合法经营手续。(记者 杨万卿 吴凡)

【编辑:吉翔】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