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捐精只是第一步 制度保障要健全
对于捐精,国外部分团体支持新立法,认为捐献精液如同献血一样,属于无私奉献。一位民众表示,无私捐精需要展开宣传教育运动,不然的话,一个男人通过手淫将精液射入小杯子内,然后获得一定报酬,之后便忘之大吉,这不是创造生命的方式。捐献精液者与献血者应当同样具备助人为乐的情怀。捐献只是第一步,之后的管理才更加重要。
美捐献制度不断完善
美国早在1960年就率先成立了精子库,1980年就有了第一版的人工授精指南,已修订了若干次。人工受孕诊所和精子银行为了赚取丰厚的利润,容许受欢迎的精子产生出太多孩子。“150个孩子的父亲”事件发生后,外界提出要求精子银行应该提供出更多数据,告知客户更多关于捐赠者的状况和其它授精所生的孩子数据,并要求重新探讨捐赠者匿名的做法,希望以此遏制类似现象的发生。
亲情如何取舍?
一般来说,捐精者必须签署一个弃权协议,该协议通常写道:本人没有成为未来孩子合法父亲的意图和愿望,完全放弃因捐献导致的父亲的任何权利。捐精的捐赠者信息与他的子女所渴望的亲情之间如何取舍?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但是原则上说,应该根据所在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如果需要保护捐赠者信息,那么就保护捐赠者信息;如果要保密,那么就应该保密。如果出现管理松懈、有章不循的情况,那么可能就会出现问题。
有偿还是无偿?
捐精本身是一项有助于别人的事情。对于那些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生育的人来说,如果可以通过别人的精子实现生育的梦想,那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与献血分为有偿与无偿一样,捐精在世界各国也有有偿、无偿等各种形式。对于一个可以捐精的地区来说,如果施行的是有偿捐精的政策,那么更应该对这一行为加强管理。因为这中间蕴含着利益,如果管理不到位,那么就会出现如同卖血一样的卖精。一些不具备资质的小医院机构也可能会加入进来,它们的无法保证质量会对需要帮助者造成伤害。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