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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蓉高速面包车追尾货车致12死 死者最高获赔35万

2012年10月24日 16:0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广安“8·26”惨烈追尾 最高死亡补偿金35万

  2012年10月24日

  “广安惨烈追尾”后续

  8月26日13时30分,一辆车牌为川S39789的大型货车,停在沪蓉高速广安段1714公里加400米(岳池服务区附近,成都往达州方向)应急车道换轮胎时,一辆新面包车追尾而来……面包车上12人,10人当场死亡、2人抢救过程中死亡。

  昨日下午,永安保险公司将91.2万赔付的保险费,打入广南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指定账户。广南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教导员侯廷凯称,“8·26”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至此全部完成。

  面包车车主为谭千举(重庆巫溪县人),“发生事故时,开车的正是谭千举。”侯廷凯介绍: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2人,严重超载;谭千举驾驶技能不佳,他在7月17日领驾照,8月26日就发生追尾;事发路段路况好、视线佳,因此,谭千举对该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调查表明:川S39789大型货车存在以下过错:爆胎后,司机没有报警;警示标志设置得不规范,大货车司机在来车方向60米以外设置了警示标志,不够150米。“所以,大货车应承担次要责任!”侯廷凯说。

  面包车投保的金额很低。车祸发生的第二天,面包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兑付了11.9万元赔付金。大货车投保的三者险100万,交强险11.2万。据悉,12名死者中,谭千举一家占4人。由于谭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谭的亲属只领到4人的丧葬费。另外8名死者中,每人的死亡补偿金为25万—35万。(谭纯初华西都市报记者汪仁洪)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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