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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城市欲建"幸福城市"引热议 幸福的标准在哪里

2012年10月31日 01:33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有媒体报道,据不完全统计显示,目前,全国至少18个省(市、区)明确提出了“幸福”的概念。2011年数据则显示,已有100多个城市提出建设“幸福城市”。“幸福”正成为诸多地方的施政目标。作为抽象概念的幸福,如何测量?各地根据对“幸福”的不同理解,实践着不同的指标。随着经济发展,人的主观感受更加被重视是必然趋势。不过,追求“幸福”应注重实质内容,避免陷入空谈。专家认为,贫富差距、教育卫生资源分配等问题影响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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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显民意至上

  对于幸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当然,要想让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起码在生活上有绝对的保障,而这应当是幸福生活的基础。而在物质生活逐渐得到满足的同时,还需要在精神文化、社会公平等诸多层面得到惠及。如今,我们欣慰地看到,越来越多的城市纷纷将“幸福城市”列为施政目标,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民意至上的执政理念。

  能够拥有幸福的生活,这是每一位公众内心深处最大的愿望。不过,静下心来想想,我们的生活是否过得幸福,想必很多公众的心头都会五味杂陈。有的人尽管生活很富裕,却可能没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有的人尽管家庭美满,事业顺心,却可能身体不够健康……因此,能否拥有幸福的生活,需要我们大家更多地努力,也需要我们理智地调整自己的心态。

  这些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等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升,特别是国家推出的诸多利好政策,更是顺应民意、深得民心,可是,生活质量的提升并不代表着幸福指数的提升。而对于社会上的一些弱势群体来说,尽管近年来收入在增加,社会保障机制在不断健全,但仍有不少农民工面临着被拖欠工资、子女入学难、与爱人两地分居等困境……

  我们坚信,随着各级政府纷纷把提升百姓的“幸福指数”列为重中之重的民生工程,随着诸多利民惠民项目的“落地”,广大公众的“腰包”不仅会越来越鼓,同时,各项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也会日趋完善,这样一来,百姓的“幸福指数”自然会逐渐飙升。当然,公众在畅享美好生活的同时,也应当学会妥善地调适自己的心态,如果自己心怀太多奢望,期望值过高,也容易让幸福打折!

  陈国琴

  关注民生应有之举

  18个省市区将幸福列为施政目标,从根本上说这是一次以人为本的提升,将民生放在了应有的施政高度。

  人的幸福感来自于对需要的满足。作为个体的人,会有不同的需要,既存在物质需要,也存在精神需要;既存在生存需要,也存在发展需要;既存在现实需要,也存在潜在需要,人追求幸福是无止境的,人是个多面体将各种层面的需要有机地交织在一起集中于一身。然而,不管是哪个层面上的,人的需要都是永远不会满足的,否则社会就不可能不断发展进步,人的每一次满足都是暂时的,一个满足之后就又是一个新的起点,每一次的满足都是一个新需要的开始。人的幸福就是无数个需要被满足构成的,社会幸福的发展就是不断满足人的需要,新的需要不断产生并再不断满足的过程。幸福是个体的人追求的终极意义,它最难以企及,只能一次一次地最大程度地全面接近,又引导社会无限追求而在发展中不断获得。同时幸福还是动态的与时俱进的社会变量,在不同的时空都有不同的感受,不宜也不可能将其标准化指标化。

  幸福是一道简单的题,说它简单,是因为每个人都可以用生活中的些许感受体验它,解读它;但同时幸福也是一道极其复杂的题,说它复杂,是因为它涉及的内容极丰富无穷无尽,几乎涵盖了所有感受层面,至今也没有人能够毫无疑义地解答它。说它简单也好,说它复杂也好,但它就不是一个僵化的指标。

  也许“幸福”永远是一道摆在诸多地方政府面前的考题,这道题全社会也永远都在求解的过程中,但这道题永远都解不完。

  诸多地方政府,需要认真科学地细化各项工作,用又好又适宜的速度发展经济,缩小贫富差距,并尽可能达到经济、精神、文化齐头并进,将社会财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消除特权让所有人共享社会利益,做到了这个水平,老百姓就会感受到现阶段实实在在的幸福。

  马进彪

  提醒

  是目标不是指标

  “幸福”成为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自然是好事。也是责任政府、现代政府履行职能、为民服务的重要表现。可是,眼下来看,幸福成为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却并不必然一定是好事。一者,凡是成为政府政绩的东西,都有可能出现造假;二者,“被幸福”之事屡屡上演;三者,先弄清幸福的标准和来源,才能对症下药,没有“不幸福”,自然找不到解决问题之道。看一看近些年来官方公布的一些数据与做的一些事,就会发现,官方对于幸福的理解与百姓对于幸福的理解具有天壤之别。官方对于幸福的理解,有的只涉及城市发展,有的只涉及城市建设,有的只涉及城市卫生,而很少涉及民生。相比较而言,百姓的幸福感则很具体:CPI是否仍然在高位运行?房价有没有下跌?上幼儿园还交不交赞助费?看病还需不需要排队?看小病会不会花大病的钱,看大病会不会花绝症的钱?云云。

  因为对“什么是幸福”的理解大有偏差,所以很难保证列入考核的幸福指数不出现问题:幸福或者被“拉闸限电”,或者在幸福的山坡上“刷绿漆”,或者大家伙幸福的窗台上强制种上红花绿草。因为有考核和指标,所以会有权力的应付,数据就会掺假,“被幸福”也就会出现。

  本质问题在于,幸福是每个人的主观感受,而不可能分数化、小数点化或指标化。虽然说“每个家庭都有相同的幸福,却拥有不同的不幸”,但幸福不可一概而论,更不可成为指标。一旦幸福成为官方公文上的数据,这就已经是一种不幸了。因此,避免“幸福施政”走向荒唐的最主要方法,就是要避免指标化。

  幸福在哪里?答案并不难寻找。在笔者看来,幸福来源于民生,来源于政府对于公民的各种权利享受,包括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各个领域;幸福来源于种种惠民制度的实施,这需要权力俯下身子,临近大地,将政府收入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公民福利;幸福来源于对“城市病”治愈,来源于农村建设的进步,来源于环境的改善;幸福来源于公众得到了权力的尊重,有了真正的尊严。因此,在考核幸福指数之前,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幸福,幸福来源于哪里?如其不然,考核幸福必然出现造假与作弊之事。

  王传涛

  更需具象考量

  “幸福社会”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折射出一些地方政府施政观念的转变,即由过去的片面追求政绩、GDP,转向改善民生、关注个体生活,这无疑是一种值得欣慰的进步。然而,“幸福社会”究竟是什么?我们拿什么来考量这一施政目标?恐怕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答案。须知,幸福抽象如风,而痛苦则触手可及。

  严格来说,幸福不是官方笼统的指标统计,比如健康、经济、家庭、职业等状况,或者如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环境条件等方面,政策层面的幸福,不是生活中抽象的个人感受。建设“幸福社会”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个体的幸福感,而不是为了政绩的需要,或者让其流于口号,因此而言,抽象的“幸福社会”更需要具象的考量。

  首先,在政策层面上,应有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除了健康与基本生存福利、经济福利、政治福利、社会福利、文化福利、环境福利等内容,更要有对贫富差距、收入分配不公、教育卫生资源分配不均、腐败问题等方面的评价标准;其次,“幸福社会”还应交由民众来评判,充分尊重民众的主观感受,比如以民众痛苦指数来反衬幸福指数。

  必须看到,建设“幸福社会”是人类生活中的普遍目标和期待,由于社会制度等方方面面仍存在各种不足,因此,要达到目标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感受的不断变化,“幸福社会”的建设将永无止境。就此而言,我们仍需要一套持续推进的机制,而不是短时的施政目标,更不能陷入政绩工程的窠臼。

  禹海君

  -三言两语

  ●幸福城市,先有房子。

  ——古哈

  ●合肥前段时间不是刚排名最幸福城市第一的吗?评奖机构太多了,每个城市都有机会,不要着急。

  ——戴书文

  ●我目前居住在幸福感第二的城市里。我快乐吗?我真快乐。我好快乐。

  ——王妞妞

  ●2012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出炉!珠海排13位,其实生活在珠海挺幸福的。

  ——胡梓广

  ●我觉得,幸福城市就是能让有向往幸福的人梦想成真。

  ——关加炫

  ●幸福城市的建设不能流于口号,多重视最普通大众的感受,如果连起码的幼儿教育都有问题,那幸福……

  ——马力

  ●去年与朋友在闲暇,朋友告诉我汕头被评为最有幸福感的城市,令我惊讶,本想辩驳,一念之间想想也是啊;这里的人不怨天,不怨地,只怨自己,或许怨命,所以都认命。真洒脱?真超然?这也是幸福呵。

  ——泰鑫

  ●作为抽象概念的幸福,如何测量?这是一个逃避、美化、自我安慰的词语。——刘柄忠

  ●去超市买菜,韭菜、茄子、香蕉、橘子,四样东西付款才7.5元。其中四根大茄子才1.1元,真便宜!难怪合肥今年登上“中国幸福城市”排行榜榜首。

  ——钱亚雅

  ●幸福真的很广,标准可以有很多,比如收入等,但最根本的也是最基础的是生老病死,吃穿住行,然后再去谈文化和精神!

  ——程胜

  ●幸福指数编制只能描述集体幸福,有时指数数据老百姓并不认账。

  ——杨宜勇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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