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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野生动物捕杀贩卖频发 折射执法者监管缺失

2012年12月03日 16: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沈阳12月3日电 (司晓帅)“鹩,30元一只。柳鸟50元一只。”在辽宁省沈阳市万柳塘公园的鸟市里,几位商贩大声吆喝着,关在笼子里的野生鸟被公然叫卖。

  记者一连几日在当地暗访发现,每到清晨,沈阳万柳塘公园内都会出现几十个地摊,在围观的人群中,商贩们叫卖各种鸟和鸟笼、鸟食、弹弓等。记者注意到,不少被捕猎的野生鸟就在其中。

  一位商贩表示,像鹩、柳鸟这样较为常见的野生鸟卖不上价,如果捕到名贵的鸟,那就不只几十元钱了。但记者查阅相关信息发现,这个所谓的鸟市早在2011年底就被当地的警方、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和野生动物保护站联合查处。

  一位擦拭着鸟笼的商贩小声地说,“这儿没人管理,不要执照,随便买卖。”

  近段时间以来,类似沈阳万柳塘公园鸟市的场景在中国内地屡有发生,野生动物被无情捕杀、贩卖,甚至摆上餐桌。

  在江西省资溪县,野猪、黄麂、竹鼠、野兔、蛇等近百只野生动物被无情捕杀,贩卖至当地餐馆、酒楼;在天津市,20只东方白鹳被投毒致死;在陕西省宜川县,数只世界濒危动物林麝被猎杀。

  就在11月中旬,一只在沈阳受伤的世界濒危鸟类白鹤被当地爱鸟志愿者用飞机送到江西鄱阳湖越冬。沈阳爱鸟志愿者协会负责人、鸟类研究专家周海翔对记者说,“这只鸟的脚趾是被盗猎者放置的夹子夹伤的,作为人类,我们必须为它做点什么!”

  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专家张思宁3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约束,但相关执法部门对盗猎、捕杀等行为监督力度不够甚至缺失,导致这一现象屡禁不止。

  张思宁认为,市场需求也是这一现象屡次发生的原因之一。在中国一些地方,熊、猴子、老虎等野生动物被认为有特殊的滋补作用,食用熊掌、猴脑甚至被当作是身份的象征。“吃野生动物已经成了许多民众的习惯,要改变这种陋习需要一段很长的过程。”张思宁说。

  “40年来中国野生动物数量锐减,而滥食野生动物是造成锐减的一个诱因。”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冯祚建建议,应该从吃、捕、杀等各个环节严惩违法者,对滥食野生动物行为进行立法,从法律上禁止和严惩这一类丑恶行为。

  目前,针对近来一系列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案件,中国国家林业局已于近日召开会议要求各地迅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并派出六个野生动物检查督导组,督查地方政府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要进行严肃的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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