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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服务机构质量不足 专家吁建登记划分标准

2012年12月05日 17:3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全国老人院院长齐聚北京 养老服务机构质、量不足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目前,我国平均每三个家庭中就有一位是失能或半失能的老年人,在城市怎样实现"老有所护",哪些社会服务来满足他们所需要的照料?今天(5日),第八届全国老人院院长论坛在北京举行,这也是业内讨论最热烈的话题。

  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足

  我国有33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平均每三个家庭中就有一位。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秘书组副组长党俊武认为,为老年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和质量还远远不足。

  党俊武:要研究制定失能老人登记划分标准,他们需要什么样的护理服务,一级护理服务还是二级、三级;要制定居家养老护理服务的纠纷处理办法;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

  长期照料的服务解决了,但是资金是一个大问题。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梁涛此前提到,从2006年起,少数保险公司推出了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共提供了21款护理保险产品,满足了部分人的照料需求。同时,应该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

  梁涛:德国虽然实行了强制性的长期护理保险,但其社会保险只提供最基本的护理服务,同时规定占国家人口25%的富裕人群可以选择商业保险。美国的健康保障计划和新加坡的乐龄健保计划由国家发起,具体实施是通过购买专业的商业保险公司的服务,实现了良好运行质量和效率。

  商业护理保险注重的是社会性和多层次。针对高龄失能老人的照料,必须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养老津贴等制度有机的结合了起来。全国老龄委副主任吴玉韶说,社会护理保险的原则应该是"保基本,可持续",覆盖低收入阶层及符合一定标准的人群。全国老龄委也在积极探索建立社会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吴玉韶:开展护理保险是大势所趋。所谓的护理保险,就是在健康的时候也像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样缴纳护理保险的费用,等进入晚年失能以后,护理的费用由护理保险解决。但是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是需要长期探索的过程。

  农村养老服务与需求不相适应待转型

  "敬老院"最初是为农村五保户老人而设的,但是现在农村的空巢家庭已经接近半数,农村敬老院亟待加速转型。全国老龄委副主任阎青春介绍,与城市养老院的一床难求不同,农村敬老院大量床位闲置。农村提供的养老服务与老年人养老的需求不相适应。

  阎青春:2010年闲置床位47.5万张,床位利用率只有78%。目前,敬老院建设有一种不好的倾向,过分强调集中供养,造成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的对立,同时也违背了五保老人养老意愿和整个养老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

  山东聊城张鲁镇的王大爷说,他们那的养老院有52张床位,只有22人入住。虽然村中的青年大都外出打工,但是老年人去养老院的还是寥寥无几。

  王大爷:我们村里去了两个又回来了,那里条件还不是太成熟。老年人的传统观念就是想享受家庭温暖。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爱心老年公寓院长张文华对此深有感触。机制僵化、人才缺乏、资金不足等问题都制约着农村敬老院的发展。全国老龄委副主任闫青春表示,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迫切要求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和敬老院加速转型。

  阎青春:逐步实现,主要从收住五保对象,向同时收住五保和社会老人过渡,进而过渡到主要收住社会上失能高龄老人的定位上。(记者车丽)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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