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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携带者应聘飞行员遭拒 要求处罚首都航空

2012年12月07日 05:4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黑龙江小伙儿方明(化名)通过首都航空公司招聘网站应聘飞行员一职,但因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最终被拒绝录用。昨天是国际民航日,方明向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北京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寄出投诉信,恳请上述两部门对首都航空公司歧视乙肝携带者的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并在民航飞行员招聘中保障广大乙肝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

  通过面试但未闯过体检关

  2011年9月,大学毕业的方明通过首都航空公司招聘网站应聘飞行员一职。10月30日,他应公司要求前往哈尔滨民航大厦进行面试和初检。11月初面试及初检通过。11月24日,他再次应公司要求到北京民航总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包含“乙肝五项”。12月2日,公司通过QQ群中共享文件告知方明,因其体检结果显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决定不予招录。除此之外,首都航空公司未对拒绝招录做更多的解释。

  此后,方明与首都航空公司进行了多次交涉,阐明有关乙肝携带者就业的相关规定,但首都航空公司均不予理睬。方明说,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做一名飞行员,从小的努力和大学四年的拼搏,最后就因为一个“乙肝携带者”的身份被拒录。

  请求民航局处罚航空公司

  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文件,明确要求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涉及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的检查,包括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首都航空公司的行为明显违规。中国民用航空局也规定民航在招收飞行学员时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为此,方明在投诉信中请求中国民用航空局责令首都航空公司改正违规检测乙肝的行为;根据《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认定他体检合格,同时依法对首都航空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书面答复本人。在给人社局的投诉信中请求该局责令首都航空公司改正招聘中的歧视行为,并对歧视行为予以处罚。

  ■反歧视公益机构

  拒录行为属健康歧视

  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务理事陆军认为,航空公司作为窗口企业,应该带头消除就业歧视。

  今年5月,郑州一家反歧视公益机构发布的《国内航空公司就业歧视调查报告》显示,在对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上公布的26家航空公司中21家的调查中发现,23.8%的航空公司存在乙肝歧视现象。

  春秋航空公司、首都航空公司等5家航空公司的对外招聘明确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属于健康歧视。

  本报记者王秋实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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