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法学专家:禁止或限制食用狗肉具有法理正当性

2012年12月15日 20: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法学专家:禁止或限制食用狗肉具有法理正当性
    12月15日,由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等联合主办的“整治非法制售狗肉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法治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者围绕非法制售狗肉与食品安全问题、禁食狗肉的法理正当性等进行广泛讨论。多名学者呼吁依法加大对非法制售狗肉行为的整治规范力度,取缔非法狗肉产业链,�
    图为北京市司法局安翔作《如何从法律角度铲断非法狗肉销售》主旨发言。中新社发 赵隽 摄

  中新网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 郭金超)15日在北京一场法治研讨会上,多名学者呼吁依法加大对非法制售狗肉行为的整治规范力度,取缔非法狗肉产业链,从源头上消除私屠滥宰猫狗等行为所来带的食品安全隐患。

  当天,由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等联合主办的“整治非法制售狗肉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法治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者围绕非法制售狗肉与食品安全、禁食狗肉的法理正当性等议题进行讨论。

  近来,食用猫狗肉所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屡屡见诸报端,甚至出现了危及食用者生命的案例。

  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孙江教授表示,研讨狗肉问题并非“小题大作”。看似微小的狗肉产品制售问题,其实关乎食品安全,与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

  “现在的狗肉产业可以说,从源头到餐桌上都存在着违法问题。”孙江指出,由于没有正规流通渠道,流向餐桌的猫狗肉绝大部分都违反动物防疫检疫法和食品安全法,而且存在着来源不明、运输证件不齐、生产条件恶劣、检验检疫程序缺失、私屠滥宰等诸多问题。

  孙江认为,如果严格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去执行,非法制售狗肉现象可以得到遏制。他指出,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生猪屠宰条例》、《动物防疫法》、《犬产地检疫规程》等,其中相关规定可以对非法制售狗肉行为进行处罚、加以整治规范。

  山东大学教授张式军也强调加强行政管制手段的必要性。他认为,只有在养殖、运输、贩卖等生产环节上严格执法,才能依法整治非法销售狗肉问题。

  来自北京市司法局的安翔律师则指出,为保证食品安全,我国动物制品必须有可追溯体系,在养殖、加工等环节必须有齐全的记录。他认为,只要在狗肉产品方面完善生产追溯体系,就可以斩断狗肉非法制售的产业链。

  近年来,网络上不断出现各种虐猫虐狗的极端事件,刺激着人们的神经,甚至引发人们关于食用狗肉本身是否恰当以及动物福利的争论。

  研讨会上,与会者还提出禁止或限制食用狗肉。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李军波提出,由于当今人类的口食之欲已非先民的生存利益等原因,在当代禁止或限制食用狗肉具有法理正当性。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赵阿兴教授则从动物福利角度对屠宰环节提出立法意见。

  动物福利是指动物(尤其是受人类控制的)不应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使是供人用作食物、工作工具或者研究需要等。

  赵阿兴认为,我国现存的屠宰法律体系不够完整、内容不够全面、职责不够清晰、主体不够严谨,导致目前野蛮屠宰和杀戮动物的事件层出不穷。因而,他建议尽快出台制定《禁止野蛮屠宰和杀虐动物法案》,以弥补法律空白。(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