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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街道办拒为打工者办准生证:去找报社办吧

2012年12月18日 17:3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外来工可就地办准生证要等通知

  □穗深街道办:“还没收到文件” □省计生委:文件上周五已签发,明日将开各地市培训班

  近日,国家要求简化计划生育办证程序、流动人口就地办理准生证成为社会热点话题。本报12月15日独家报道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出台新政策,“粤外来工15个工作日可拿准生证”。但昨天有多名广州、深圳的外来务工人员拨打本报报料热线反映,广州、深圳一些基层办证部门称说目前还没收到新政策文件,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还要按旧政策办。

  对此,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文件上周五(12月14日)才签发出去,很多基层单位估计还没收到,各地出台细化方案也需要一段时间。明日,省人口计生委将召开各地市培训班,督促各地抓紧落实新政策。

  流动人口

  街道办仍按旧政策办证

  江西人钟先生在广州经商已经十年,结婚两年来夫妻俩一直没要孩子。12月15日,钟先生前往其所在的越秀区广卫街道办事处办证中心办理准生证,“我们三证齐全,身份证、结婚证和老婆的广东居住证,肯定没问题”。不过,办证工作人员的回答却令他大跌眼镜。“我们没接到通知,不能受理。”

  “但是报纸上都登了,说流动人口可以就地办理”,钟先生对此表示不解,然而该工作人员竟对他说,“你去找报社办理吧”。

  深圳读者陈先生报料反映,他33岁的妻子已经怀孕五六个月,还没办好准生证。他看了本报报道后,拨打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电话咨询办证事宜,对方表示新政策还不清楚,仍按旧政策执行。

  街道办

  新规要等具体文件通知

  记者随后以外来务工人员身份,拨通了越秀区广卫街道办事处办证中心的电话。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目前无法按照新规定办理准生证。

  该工作人员称,当前为流动人口办理一胎准生证,办只能依据国务院2009年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至于何时才能收到上级的通知,“目前不清楚”。

  记者随后分别致电广州市的增城市新塘镇、天河区石牌街道、花都市狮岭镇、白云区太和镇以及海珠区叠彩园街道办,这些计生办均表示“还未接到上级通知,只能按旧规定办理”。

  省计生委

  将督促各地抓紧落实

  记者将相关情况反映给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文件上周五才签发寄出去,很多基层单位估计还没收到。省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本报反映的问题,将积极督促各地抓紧落实新政策,把惠民的好事真正办好。明天省人口计生委将专门召开全省各地市的培训班,部署新政策,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并督促各地抓紧落实。

  广州市人口计生局有关工作人员也证实,他们昨天下午才刚收到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新政策的文件,“本周省里培训班过后,我们将根据广州的实际情况出台实施细则。”

  政策背景

  11月30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准生证办理流程,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就地办理“准生证”。随后,广东省也出台了《广东省关于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办理一胎准生证,只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女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即可。其中,对于办理不方便的流动人员,还可提供上门办证服务。(记者/闫昆仑 陈枫)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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