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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宁波短命居民楼如何建成? 废墟中钢筋很少(2)

2012年12月19日 00:01 来源:CCTV《新闻1+1》 参与互动(0)

  李小萌:

  毕竟住在宾馆里边不是长久之计,对于这些居民来讲他们未来的家怎么解决?

  赵奕: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今天也采访了江东区的主要负责人。他们告诉我们,补偿机制现在已经在启动了,但是因为补偿的环节比较多,所以目前补偿的方案还没有完全地开始建立起来。不过他们告诉我,马上这个补偿方案也将出台,并且马上开始实施。

  李小萌:

  对于塌楼的原因,目前为止有什么更新的说法吗?

  赵奕:

  好的,今天我们采访了宁波市住建委总工程师夏海明,他告诉我们,现在宁波市住建委在发生事故的当天就已经对全市的危房进行了一个突击大检查,而且在事故发生当天晚上就已经对楼房附近所有的楼房进行实时勘测和24小时监控,而且也是在事故发生当天,他们就委托浙江省和上海两方面的专家及时地赶到宁波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一个紧急的进行调查。不过目前这个结果还没有出来。当时专家也告诉我说只要这个消息一出台,他们马上会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李小萌:

  谢谢赵奕,我们就等待更新、更详实的说法。

  不过我们在各种新闻当中也看到了,目前为止官方相对比较细的说法,我们来看一下,这是宁波相关的单位的一个官方解释。是说,“楼房建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按照当时的规范,底层的承重砌体结构不设防潮层,且由于使用过程中,散水破坏严重,造成了砖基础长期处于雨水浸泡,使墙体潮湿,引起承重墙风化严重,导致底层墙体强度不足引起倒塌。”。如果说这种潮湿、这种气候和地理的特点是不能避免的,那么从这段话当中我们能找到一个原因恐怕就是,八九十年代当时的建筑标准这样一个原因。我们也看了看相关的一些业内人士对于八九十年代这种所谓的砖混结构的房子的一些描述,我们来看看有什么样的特征。大多是5-7层,清一色的砖混结构,就是预制板加上红砖。每平方的预算只有百元上下。为什么是5-7层?再高承重不能保证,安全性不能保证了,再低又不能解决居住的使用,所以就是5-7层这样一个特征。那么建设的方式,现在看来也是相当的简单,先是平整土地,然后就挖长条形的地基,铺上砌地基用的砖块,或者打个桩再砌地基等等,这个楼就盖起来了。到现在为止这样的盖楼方式已经被废除了,那么还有不少的城市还可以看到这样的楼。那么在使用这样的楼,大多数也都进行了钢筋、水泥构建的加固,应该说是能够经得起检测的。但是在这栋楼倒塌的废墟当中,我们看不到任何的像这样的建筑构建,没有建筑构建说明没有进行加固,但并不是说预兆是一点都没有的。我们继续往下看。

  解说:

  “我们是住在宁波江东徐戎三村的居民,每天都非常担心,因为我们周边的居民都发现所住房子很危险。房子有倾斜,裂缝,漏水、漏电等现象非常严重,每天住在这样的房子里真的非常不安全。政府能否帮我们鉴定一下是否是危房?谢谢!急!”这是一位自称住在宁波江东徐戎三村的居民在2010年7月向宁波市住建委网站的主任信箱发出的求助。2010年8月3日,该网站对这封求助信做出了回复,“你好,房屋是否是危房,要申请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才能确定,请与宁波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联系。电话:87264346。”

  声音来源:

  宁波市住建委副主任 杨复源:

  两年前给我们主任信箱发来封匿名电子邮件,反映房子有裂缝而不是危房,反映有裂缝。因为是匿名,我们的工作人员给了及时的反馈,给他回了电子邮件,告诉他要向我们的鉴定机构和鉴定机构联系。

  解说:

  根据相关规定,危房的鉴定工作的确需要住房的用户,也就是产权的所有者提出申请,然后由属地,也就是所在县市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电话采访)

  夏海明:

  那从现在的情况看,应该他是没有提出过申请。假如说申请过的话,他进行安全鉴定,然后就认定为哪一等级的危房。

  解说:

  两年前,相关部门是否接到了群众的申请,我们不得而知;是否进行了排查,也不得而知。但是担心房屋有危险的居民近几年却是多次向所在街道和住建部门反映过情况。

  宁波市江东区明楼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骏:

  这个情况是突然之间在加剧,原来没有在危险房屋范围之列。我们赶到现场感觉到问题比较严重,用肉眼观察就感觉到问题。我们做出的第一个判断,就是要赶紧疏散群众。

  解说:

  今天倒塌的楼房和附近8幢楼房的256户居民已经安排在7家宾馆,每个安置点都安排了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工作。而从昨天开始,宁波市住建委召集的当地住房安全专家开始对周边总共10幢住宅楼进行各项现场查勘。

  李小萌:

  说来也有意思,发生倒塌的宁波的江东区并不是没有进行危房的改造和监控的工作。我们来看看相关负责人的说法。这是江东区明楼街道党工委书记孙骏的解释,他说,“江东区好几年前就已经建立了危房监控、监测体系,但是这栋倒塌的楼房没有在这个体系之内,因为它当时并没有进入危房标准的范围。”那么这里就要问的是,为什么这个监测的范围没有一个实时的更新和实时的递进?

  接下来我们再看,有哪些对于危房改造的措施呢?2009年的时候,离宁波不远的奉化就发生过居民楼房的倒塌,所以很快宁波就开始了大面积的房屋排摸的工作。到2010年4月份就出台了相关的通知,说在两年当中已经是指导各区县政府完成了解危项目286个,建筑面积达到113451平方米。所以这方面是有工作的,然而这是4月份出的一个通知。再过三个月的时候,这个楼的居民就在当地的住建委的网站上发了一条信息,说我们这个房子质量有问题,你们来看看吧。得到的回答是说你们自己去申请相关的案件机构来给你们做鉴定,剩下来的话接下来再说。这是不是一个推搪塞责的做法,我们也从相关的文件当中找到接近的描述,这是住建部的第129号令《城市危险房屋规定》,大概有这样的描述,就是说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需要带合法的证件。并没有像宁波当地政府官员说的似的,你只有提出申请,你才能够再向进一步的相关部门要求去做房屋的维修,但只是相关的一个说法。

  其实对于这样一个老的小区来讲,它居民非常分散,再加上很多是租住户,要让他们个体或者集合起来一起做这个申请,并不是那么的容易。我们继续往下看。

  解说:

  “不好回答”,这是记者联系到这栋房子的开发商——宁波市房地产公司询问是否有质量问题时,该公司总经理王祥给出的回答。王祥说,这栋房子是公司改制以前所造,具体情况还在了解当中。据宁波市住建部门通报称,该住宅楼由宁波市房地产公司开发,宁波市房屋设计所设计,建造于1988年10月,1989年12月竣工,建筑面积近992平方米,除徐戎三村二号楼外,这家公司还乘建了周边多栋的住宅楼。记者在坍塌现场看到,该幢居民楼已面目全非,看不到一间完整的房间,犹如被推土机推倒的废墟。记者发现,建筑中钢筋很少,砖头和水泥十分易碎。

  记者:

  针对这次事件,它的施工单位和它的设计单位是不是存在施工和设计方面的问题,目前我们有相关(信息吗)?

  声音来源:

  杨复源:

  省里面组织专门的事故调查组,专家正在启动调查,等他们的原因出来了才能确定。

  解说:

  宁波市住建委总工程师夏海明表示,事故发生后他们立即组织专家到现场着手调查。他表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无论是房屋设计还是建造都远远落后于现在。按照当时的规范,房屋底层承重砌体结构不设防潮层,使用过程中造成砖基础长期处于雨水浸泡,使墙体潮湿,引起承重墙体风化严重,导致底层墙体强度不足引起倒塌”。“这是专家根据现场情况得出的初步结论,只是原因之一,不排除房屋设计和建造以及居民使用上的其他问题”。夏海明说,他们已进一步组织上海、杭州等地专家正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度调查,有结果会向社会及时公布。

  日前,宁波市住建委也已开展全市范围的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在这场事后刮起的排查工作,又能否在这座700多万人口的城市全面贯彻?

  声音来源:

  杨复源:

  我们肯定要采取倒查等各种方式落实责任,我们市政府已经发出了文件,进行地毯式的新一轮排查。

  记者:

  我们(过去)排查过程中,这个房屋有被排除过有问题吗?

  杨复源:

  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当时属地街道没有提出来过。

  李小萌:

  对于危房或者说有安全隐患的房子该怎么样处置,其实国家是有一个非常详细的规定。我们来看看,大概是分成了四种情况。

  第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之后,尚能短期使用,但要继续观察的房屋。

  第二,处理使用。适合于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之后,可以解除危险的房屋。

  第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经没有修缮价值,暂时不方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第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装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要立即拆除的房屋。

  那么这栋倒塌的楼,其实是一步一步走向了一个自己的倒塌。要想能够像这样的四步能够实时监控到就需要有一个非常完善的体系、一个体制来保障这个楼房在相关的监控之内。相关的问题,其实我们还有很多的不明白,所以这里我们要来连线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王主任您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珏林:

  你好。

  李小萌:

  对于正在使用的居民楼房的安全的监测体系是怎么样的?

  王珏林:

  实际上我们现在一些建筑有的是新建筑,有的是老建筑。一些老建筑由于时间比较长,遇到的各种原因就可能随时出现一些问题。国家在这方面也有明确的规定,以新建筑要严格把好质量关,从工程开工以后,工程揭底完就要进驻,而且要跟踪,最后一直到施工。对老建筑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但是由于一些不管是我们的工程量大也好的原因还是我们的制度整个完善不完善的原因也好,确实是从监督质量上经常出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应当还是比较厉害的。

  李小萌:

  您说要定期对这个安全进行监察和检测,这是由安全监管部门主动去做的事情还是要由居民发现问题去申请才会有人管的事情呢?

  王珏林:

  因为这是两方面。现在看定期,比如说建筑要到一定的年限以后,还应当组织进行检查,有的是属于我们的业主发现,还有居住户,还有居委会,家属委员会发现问题向相关部门汇报以后,派一些专家组和专业队伍检测,情况不一样。

  李小萌:

  您说的一定的年限,大概是多少年,这个房子就应该对它进行安全方面的考量了?

  王珏林:

  实际上这块我不十分清楚,但一般的是什么,应当是二三十年,三十年左右应当进行一次中期的检查。一般我们的建筑寿命是七十年。

  李小萌:

  您说三十年,但是恰恰这次倒的房子只有23年,您又怎么看这个问题?

  王珏林:

  因为这个房子倒塌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我不是太清楚。应当检查一下到底是什么原因。

  李小萌:

  我们不在于请您回答为什么是塌的,我们想知道的是,这究竟是相关的质量监管的部门没有监管到位,还是说居民自己发现问题了,确实应该去找安全鉴定机构去做鉴定,然后一步步往下走。到底是哪个做法更直接有效?

  王珏林:

  我想是这样的,首先要查出原因。它是工程质量问题还是受周围的环境影响问题?第二个,应当看什么时间发现这个问题,是不是及时得到解决的?我觉得这个东西要详细地检查一下,鉴定一下,最后才能得出结论。因为现在23年,它时间非常短。

  李小萌:

  好的,谢谢您,谢谢您提供您的观点。

  在这个事件当中我们看到相关部门“一快一慢”。“快”的是,房子刚一倒,当天晚上接连就开了新闻发布会,但是给到的信息却并不是那么有质量,使得这个快的意义似乎也减少了。一个“慢”,两年以前就有居民反映房子有质量问题,但是两年当中并没有及时地能够进行处理。“一快一慢”其实都是一个作为与不作为的关系。

  感谢收看今天的《新闻1+1》,再会!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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