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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4个乡镇被举报收回扣 调查组称证据不足

2012年12月24日 05:05 来源:大河报 参与互动(0)

  12月13日,本报独家报道了洛阳网友反映该市栾川县14个乡镇及县政法委原相关负责人在技防工程中收受回扣一事,被上百家网站转载。当日,栾川县委、县政府针对此事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昨日,记者从调查组获悉,发帖人刘新河所称回扣问题证据不足,栾川县政法委原相关负责人因收受礼金未按照规定登记或上缴,受到纪律处分。

  联合调查组称,他与14个乡镇相关负责人逐一见面,调查取证,所有负责人均称未接受过赵新杰的回扣,赵也称没有给过各乡镇回扣。为获得确凿证据,调查组多次与发帖人刘新河联系,12月20日,调查组人员和赵新杰赶往汝阳与刘见面。刘称帖子内容是从赵新杰处获得的,赵也承认帖子内容来源于自己,因在工程实施中的一些相关费用(租车、雇用工人等),合作人刘新河不认可,自己就增加了一些本不存在的开支项目。据此,调查组认为,发帖人所称回扣问题证据不足。

  调查组发现,2010年2月,赵新杰到政法委原相关负责人办公室送了2万元,该负责人推辞不要,赵将钱留下后离开。几天后,该负责人将钱送到政法委财务室,其间多次与赵新杰联系,赵一直没有去取回钱。随后,该负责人将此事向组织进行了汇报。调查组认为,该负责人虽将现金交单位财务室,但没有按照规定登记或上缴,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同时,财务人员没有严格遵守财务纪律。经栾川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令该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接受诫勉谈话;责令政法委会计做出书面检查。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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