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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义务担当垃圾“分拣员”

2013年01月21日 14:25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每天凌晨,在兰驼小区内,居民都能看到一位穿着厚重的棉衣,戴着一顶彩色的毛线帽和一双露着手指头手套的老人在垃圾桶前分拣垃圾,从晨曦到太阳升起,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里,老人将小区内的十多个垃圾桶内的垃圾全部分拣出来,看着自己分拣后的“成果”,老人不禁用手捶着自己的后背。她就是兰驼小区的义务垃圾“分拣员”吴奶奶。    

  “看到年轻人把什么东西都往垃圾箱里扔,许多能回收的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淆在一起,觉得非常可惜,也不环保,于是我就义务进行分拣,把那些能回收的垃圾分拣出来,不能回收的装进垃圾桶内。然后将这些能回收的垃圾送到收购站。”吴奶奶一边说着,一边在一个垃圾桶里翻拣着。嘴里哈出的气在她的帽子边上凝结成了霜花。“兰州市一直在争取卫生城市,我觉得最起码得先让垃圾分类,能循环利用的送到回收站,不能利用再集中处理,这样做首先垃圾的量就能减少很多。”别看老人家年事已高,环保意识可一点都不落伍。   

  老人的这一做法让记者想起了一个很老的话题——垃圾分类。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要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程度至少要达到80%,而据一些媒体报道,兰州市按照国家建设部卫生填埋标准处理的垃圾不到7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清运等垃圾无害化处理更是几乎处于空白状态。究其原委,除了垃圾分类需巨大投入之外,市民们的环保意识也比较淡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兰州市内的绝大部分社区和公共场所没有安装垃圾分类的相应设施,市民自然会缺乏垃圾分类的意识。“不要说分类垃圾箱,你们自己看看,西站这一片有几个垃圾箱?连起码引导人们垃圾入箱的意识都没有,何谈分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有些气愤地说。虽然他的语气让人难以接受,但他的说法也不无道理。    

  “其实,我觉得垃圾分类是好事。我也常看到小区里一些老人对大家扔出来的垃圾进行分拣,这就说明一个问题,被居民扔出的垃圾里面有可利用的东西,这就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引导,倡导市民养成自家垃圾分类处理的习惯,小区物业提供分类垃圾箱。”家住建西西路的张先生说。   

  同样,已经在小区内做了4年义务垃圾“分拣员”的赵大爷告诉记者,自己所在小区内一共有二十多个垃圾桶,他和另外两位老人每天负责检查一遍,看有无燃着的烟头等隐患存在,另外也会进行粗放的分拣,之后再捡一些可以回收的东西交到回收站。老人说,“我们老了闲着没事才这样做,如果专门有个组织来做这个事,相信兰州的天一定会更蓝,水更清。”(首席记者 葛强)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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