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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宁县交通事故庆阳籍遇难者每人获赔60万

2013年02月05日 17: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兰州2月5日电 (记者 丁思)甘肃庆阳官方5日发布消息称,甘肃宁县客运大巴交通事故赔偿方案已确定,17名庆阳籍遇难者人均获赔60万元。

  2月5日上午,庆阳市、宁县政府与河北省有关方面和河北省衡水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依据道路交通相关法规及遇难者的实际商定,为庆阳籍17名遇难者每位赔偿45万元、丧葬补助费5万元,为遇难者家属给予困难补助10万元。

  2月4日,经过事故调查组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监控分析,宁县客运大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初步认定,属肇事车辆单方全责重大交通事故。

  甘肃庆阳官方介绍,根据车辆检验鉴定、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记录显示和遇难者遗体检验,调查组初步认定,肇事车辆(冀T-23171)行经宁县县城东山下坡右向急弯路段时,车速在61—76公里/小时之间,系空档、超速行驶。肇事车辆超速行驶和驾驶员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属单方全责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司法鉴定证实,这起事故中遇难的18人中,14人系机械性损伤和呼吸道烧伤后复合性死亡,2人系机械性损伤导致死亡,2人系机械性损伤和外伤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截止2月4日下午16时,所有遇难者赔偿协议签订完毕,庆阳籍17具遇难者遗体已全部运回正在陆续安葬;河北籍遇难人员由河北省衡水市负责落实善后工作。受伤人员具体赔偿待出院后按有关规定结算兑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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