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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急卖房找假“前夫”办公证 被拒后大吵大闹

2013年03月21日 09:4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国五条出台之后,售房过户量猛增,也给全南京市的各个公证处带来了不小的工作压力。前天,一位张姓女市民(化名)带着假前夫和假证件,来办理承诺书公证,但是假前夫和假证件,一下子就被公证员识破了。

  前天,张某到江宁公证处来办理承诺书公证。该公证是由于需要出售房屋的产权土地文件上,有未成年人的名字,为了保证未成年人的利益,需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保证未成年人利益,然后才可以帮助未成年人行使权利。这个公证需要未成年人父母和未成年人都到场,否则公证部门不予以发放公证书。张某和丈夫已离婚多年,而她依然带来了前夫,以及前夫的相关证件。

  公证员按照正常手续,审核相关证件,并启用了公证处最新配备的“身份识别仪”。这个仪器可以查阅相关委托人的身份证信息,也是国五条颁布之后,为了加强身份审核,公证处新近配备的“秘密武器”。结果,在身份识别仪上,张某前夫的身份证件,查阅不到任何相关信息,也就是说身份证有可能是伪造。为了进一步确认事实,公证员与这位“前夫”聊起了天,询问他们为什么要卖房子、房子的位置、卖房的经过等等。这位“前夫”一开始还对答如流,后来慢慢的急躁起来,很多细节说的前后都不一致。公证员随后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发现其所持的身份证和离婚证均系伪造。公证员表示拒绝为其办理公证书。这下,这个前夫和张某都情绪激动起来,在公证处和公证员发生口角。但是当公证员拿出相关证据,证明张某前夫身份有问题后,该男子又吵了几句,就趁人不备溜走了。张某还要争辩,公证员对其进行教育,告知她想办证,就找真人来。张女士摇摇头,没说什么就离开了……

  对此,江宁公证处杨胜利主任告诉记者,在国五条颁布之后,有关承诺书公证的问题变得突出。很多委托人认为,自己离婚了,出售房屋与前夫或者前妻无关,甚至该房屋为离婚后自己购买的。但是,由于房屋上有孩子的名字,为保证未成年人利益,作为监护人的离婚伴侣有知情权。由于涉及巨额财产,售房一方怕对方向自己要求财产补偿,或者干涉自己出售房屋,或者对方根本不愿意来公证处帮忙签字。为了简单起见,很多人选择找假人办假证来希望蒙混过关。而杨主任提醒,公证处为了检验身份,不仅配备了身份识别仪这样的高科技仪器,而且还准备人像摄影系统,为委托人照相存档,加上公证员的识别能力,想蒙混过关基本不可能。(通讯员 杨胜利 王玥 记者 贾晓宁)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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