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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9人争夺82万遗产 法院判决谁养父母久谁多分

2013年03月22日 13:47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父母留下遗产82万余元,而家中子女多达9人,其遗产又该如何分割?3月21日,于洪区法院马三家法庭宣判:谁养父母久,谁就多分!

  于洪区平罗街道的老于,育有五子四女。老于在于洪平罗建有一处1333平方米的房产。老于夫妻相继去世。老于在去世前曾给大女儿留下一份代书遗嘱,约定如果房屋动迁款超过70万,将遗产分给9个子女,每人1万,两个孙子每人1万,四个孙女每人1万。如果动迁款低于50万,就不给大家分了。

  2008年7月,该房产动迁,房产拆迁总价款82万余元。老于所留有的遗嘱只有代书人大女儿和老于的签名,而无其他人签名,不符合代书遗嘱生效要件,故该遗嘱无效,遗产应由9名子女按法定继承分割。因小儿子夫妻是房产共有人,剔除其夫妻的一半份额,9名子女继承的遗产额为41万余元。

  法院认为,小儿子夫妻与老于夫妻共同生活,应视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二儿子将自有的园田地71.5平方米划归父亲,四儿子夫妇在老于生病住院期间照顾其生活起居,也应视为尽了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比其他继承人多分。最后,法院判决,41万遗产分给小儿子12万余元,分给四儿子6万,二儿子5万,剩余18万由其他6人均分。

  马三家法庭庭长赵崇邦表示,分配遗产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沈阳晚报记者 王立军)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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