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小贩制售"假牛柳" 原料为7000斤劣质鸡肉
中新网嘉兴3月22日电(记者 赵小燕 见习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邬海光)近日,在浙江嘉兴海宁一牛肉摊贩陈某,因用劣质鸡肉制售假牛柳被拘,检察院于18日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22日,记者自海宁法院方面获悉,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据悉,陈某今年35岁,安徽芜湖人。2011年,他携妻儿来到了海宁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却意外地发现,当地菜场里的牛柳销量不错。
然而牛柳的批发价相对较高,为了能提高利润,陈某开始琢磨如何压缩成本。期间,他无意中听说可以用鸡肉炮制牛肉,且很难被分辨出来。这让陈某眼前一亮,觉得找到了“生财之道”。很快,他在市区租了房,还购置了小冰柜、切肉机等设备,开始以相对固定的程序,加工起了假牛柳。
每天凌晨三四点,陈某都会从农批市场买回冰冻的鸡胸肉,然后在家里解冻,再用切肉机把其切成肉柳,依次放入盐、味精、糖和蚝油进行调味。为了让颜色更接近牛肉,他将胭脂红和水兑成色素,以每10斤鸡肉放25克色素的比例勾兑,若要颜色更红亮,还可添加苋菜红。这样制作出来的“牛柳”便可起到鱼目混珠的效果。
到了天热的时候,陈某还会在鸡肉里加入亚硝酸钠,使之不容易变质。
完成以上工序后,这些“牛柳”便被运至当地多个菜场,以每斤8.7元左右的批发价出售给摊贩,然后再以每斤10至15元不等的价格进入消费者的菜篮子。
据了解,市场上正宗牛柳的价格每斤约27元,相比之下“假牛柳”整整便宜了一半有余,这也使得陈家的生意异常火爆。
陈某说,随着摊贩那边的销路打开了,找他进货的人越来越多,“后来,平均每天的销量有100多斤。”
当有人问及这些“牛柳”为何如此廉价时,不少摊主回应称,“这是劣质牛柳,一般都是饭店的采购商来购买的”。不过他们均未坦诚“假牛柳”的“真实身份”,依然与陈某合伙做着“挂牛头卖鸡肉”的不法生意。
很快,有细心的市民发现,陈某制售的“牛柳”烧起来很容易烂,放在嘴里也没有正宗牛柳特有的嚼头,百般质疑下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2012年8月13日晚上10点多,海宁公安、工商、质监部门的执法人员对陈某的租住处实施突击检查,在其屋内的冰柜里发现了加工所需的400斤假牛柳成品和胭脂红、苋菜红、亚硝酸盐等添加剂。
随后,陈某被警方刑拘并迅速移交检方。18日,当地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
经检测证实,陈某擅自加工的假牛柳含有亚硝酸盐76.2mg/kg、胭脂红0.02g/kg、苋菜红0.02g/kg。
根据中国食品生产相关规定,食品添加剂中的胭脂红、苋菜红、亚硝酸盐的使用范围,均不包含生鲜肉。因此,陈某所生产的“牛柳”皆属不合格产品。而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已知,自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陈某共生产、销售伪劣鸡柳6600斤,约合金额56580元。由于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罪名成立,他将付出1至2年有期徒刑的代价。
当天,海宁法院方面表示,现已受理此案件,法院将择日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