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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失独家庭超100万 人大代表建议提供经济补偿

2013年03月25日 06:5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资料图片

  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的家庭,被称为“失独家庭”。

  有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也就是说,中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截至2012年,全国范围内的“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这意味着,有近200万老年人因为失去子女而面临巨大的养老、医疗、心理等方面的困难。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那时光里。”《春天里》的这句歌词唱尽“失独家庭”的悲痛与凄凉。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如何保障这个“无依靠”群体的养老问题更是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应当建立计生政策的配套制度

  “让我揪心的一个小短片,是清华大学教授潘妙良的独子因心脏病去世,老爷子将儿子吃剩的半个馒头封存起来,然后,他卖了房子去住敬老院,敬老院竟然因无子女签字拒绝他入院。”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院长郭新志谈起关注失独群体的时候,讲述了一个令她印象极其深刻的失独者。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的今天,潘妙良面临的问题并非个案,在他身后,是百万家庭已面临的问题。“我们应该从国家的层面建立后续相关的配套制度,或者以立法方式来解决失独群体面临的难题。”郭新志代表说。

  郭新志代表很认可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6条的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不过,在她看来,这仅仅是计生政策后续配套制度中的一个方面,“还有经济补偿、养老理念、心理救助、医疗待遇、社会关怀等等,这些都应该存在于失独群体保障制度中”。

  经济补偿保证失独老人生活无忧

  “‘养儿防老’这句俗语最核心的就是经济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阳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石文斌说,“成年子女是家庭最重要的经济来源,而年迈的父母,仅靠微薄退休金很难生活,这就要靠子女赡养”。

  而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除了失去精神支柱外,无疑还同时失去了最重要的经济支柱,整个家庭的生活水平就会立马下降,“更何况老年人时不时还有个三灾五病,折腾几次,这个家庭就贫病交加了”。石文斌代表认为,“失独群体”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不应该让他们独立承担沉重的生活压力。

  “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看来是目前最为可行的方法,”石文斌代表认为政府应当拨付相应的保障基金及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专门资金,用以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当然,如果社会上有企业或者个人愿意捐款就更好了。”

  但是到底“给多少钱”?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比如,陕西省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的扶助标准,从之前的每人每月补助140元提高到农村居民每人每月80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000元,而江苏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是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

  “补助还是很有地域性特点的,但是我觉得国家可以先确立基本的补偿原则,然后各地根据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制定具体的标准。”石文斌代表提出了具体方案。

  社会发力帮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

  “国家出钱,社会也应该出力”,郭新志认为,“失独群体”养老保障体系并不能一蹴而就,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事业,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的努力。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朱晓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帮助失独家庭融入社会大家庭,依托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站,建立完善社会成员与失独家庭老人的“亲情联系”、“牵手服务”等制度。

  除此之外,石文斌还建议,社会大家庭应当及时、适当地对失独家庭的心理障碍进行干预和疏导。“比如,政府可以组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志愿者、高校学生参与关爱活动,还可以建立公益QQ群和交流论坛,使有相同经历的家庭能够彼此鼓励,携手走出阴影。”

  而郭新志表示:“向‘失独家庭’宣传健康的生活理念、养老理念其实也是一种社会关怀,可以在电视上播放一些节目或广告,教会他们如何自然顺势,如何科学地生活,也能帮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杨柳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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