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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祸意外“碰瓷” 仨小伙作案十余起诈上万元

2013年04月08日 09:19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4月3日晚,济南公安公共交通分局接到管辖的出租车公司驾驶员报警,称有人敲诈,随后公交分局民警在市中心医院附近抓获三名涉嫌敲诈勒索违法犯罪嫌疑人。三人采用“碰瓷”的作案手法已在济南市作案十余起,涉案金额价值上万元,而促使17岁年轻主犯走上犯罪之路的竟源起一起“车祸”意外。

  经过审讯,该案主犯张某年仅17岁,如此年轻怎么走上敲诈勒索违法犯罪道路?还得从去年12月说起。

  2012年12月初的一天夜晚,家在天桥区、初中就辍学在社会上游荡的张某与朋友喝酒后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张某家在无影山附近一条小巷子中,下车结账后,出租司机开始倒车,张某躲避不及,自己的左脚被压在了后车轮下面,他大声呼叫,司机赶忙停车,马上拉他到附近的山东省交通医院检查,经过拍片等一系列检查,张某的脚并无大碍。

  但是他却对出租司机称,自己在上班,脚坏了影响工作,后期还要检查治疗,误工费治疗费等等需要司机负担,否则就报警,让警察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理。这时出租司机李某坐不住了,俩人经过协商,出租司机李某主动赔付给了张某3000元人民币进行私了。

  折腾了大半夜,拿着3000元往家走的张某突然喜上心头,“真是一条发财的好门路啊。”第二天一早,张某就找到平时经常和自己在一起玩的铁哥们董某(18岁)、王某(16岁),邀请他俩一起参与这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挣钱之道,作案的目标对象就是本市的出租车夜班司机。张某带着俩小弟兄先后作案10余起,每次得手1000至3000元不等,共计敲诈勒索非法所得上万元。

  近一段时间,公交分局第一派出所民警已经连续接到数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举报信息:晚上驾车运营时,经常遇到几名20多岁男青年,下车时诈称出租汽车倒车时将脚轧伤,要求去医院看病检查,并赔偿误工费用,少则1000元,多则3000元。4月3日晚,第一派出所又接到类似案件报警,马上赶赴报警所在地市中心医院现场,将张某等人当场抓获。(通讯员张航鹰 记者孙晓伟)

【编辑: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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