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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年遭三次严重投诉的出租司机将入黑名单

2013年05月03日 03:1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起,《北京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司机一年内被查实3次投诉严重服务质量事故,将计入“严重违规信息库”,信息保留5年。

  接投诉最迟半月给回复

  《办法》中具体规定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投诉方法、受理制度及投诉的处理。企业和主管部门需建立24小时投诉机制。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接受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办理情况告知投诉人。出租企业应自乘客投诉之日起,10日内调查完毕并答复投诉人。

  的哥严重违规入黑名单

  《办法》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因管理不善,出租司机违法行为严重、服务质量低劣的,以司机半年服务质量投诉率为标准,分别给予3000元至2.8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驾驶员一年内被投诉严重服务质量事故且经查证属实3次以上,计入“严重违法信息库”,并将公示信息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系统中保留5年。严重服务质量事故包括议价、私改计价器、绕路。

  >>个案

  的哥高价拼车被开除公司被暂停更新车辆

  京华时报讯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出租司机在首都机场地铁和大巴停运后,与乘客议价并自备打票机出具假发票。昨天,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对当事司机处以3600元罚款,计入黑名单保留5年,3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行业的处罚。

  据北方出租公司介绍,经初步调查,5月1日,公司一的哥拼车拉客,但并未按照全价60%的方式收费,趁着夜间车少,翻倍要价,还用违法的打票器打假票。公司将对司机做出清退的处理。相关负责人表示,乘客如遇议价、私打发票等行为,即便司机否认也可通过技术手段追踪。

  另外,北方出租公司被停止办理车辆更新手续,限期整改。 (记者黄海蕾)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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