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让代驾送到小区对面 男子酒驾过条马路获刑
2013年05月05日 14:1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饮酒后请代驾开车回家,到小区对面便让代驾停车离开,心存侥幸的史某自己开车穿行马路,不料停车时与路边的一辆汽车发生事故。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史某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月4日凌晨1时许,史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行至海淀区京藏高速辅路北沙滩桥西侧时,撞上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汽车。民警认定史某负事故全责。经鉴定,史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4.0mg/100ml。次日,他被刑事拘留。
在法庭上,史某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对罪名有不同意见。“我知道饮酒后不应该驾车,所以特地找了代驾,代驾已把我送到小区对面了。”他强调,“我是看距离很近了,就想自己把车开回去,才发生了事故。我并没有醉酒驾车的故意!”
而法院经审理认为,史先生身为机动车驾驶员,无视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官认真向史某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史某表示认罪,没有提起上诉。(记者林靖 通讯员王雷刚)
【编辑: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