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连喝3顿酒 酒后驾车撞人拖行3公里致死
证据显示,至少有包括清洁工、酒店保安、的士司机、电动车司机等约十名市民目击到红色轿车的疯狂行为,以及被害人很大的呼救声。
一男子凌晨酒后驾车,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卷入车底后,丧心病狂地驾车逃逸,残忍地将受害人拖行长达2.9公里,导致其死亡,随后驾车往汕尾一路逃窜。昨天,肇事司机刘锦伦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中级法院受审。他当庭供称案发当晚连续喝了三顿酒,在严重醉酒情况下仍开车,最后酿成悲剧。
案发 骑车人被拖行2.9公里致死
2012年11月29日凌晨4时10分左右,民警接到报警称,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布龙路往石岩方向万业大楼路段有一人躺在道路中间,已死亡。接报后,交警立即会同民警展开调查,观看沿路监控视频。
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及嫌疑人,并迅速找到了嫌疑人的家属及其公司老板。最终,嫌疑人于当日14时30分归案。
指控 肇事司机涉嫌故意杀人
现年33岁的肇事司机刘锦伦,是深圳一家光电公司的职员。案发后,他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罪。
检方指控:2012年11月29日凌晨4时许,刘锦伦酒后驾驶车牌为粤B91358号红色现代轿车,从海城商务大厦停车场出来准备回家。途经华荣路益康大厦路段时,该车与被害人黄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自行车及黄某被卷入车底。刘锦伦未下车查看即驾车逃离现场。在行驶过程中,他感觉车底卡着异物,将车停下并下车查看,期间清楚听到有人呼救,但他仍继续驾车前行。
后黄某从小轿车底部甩脱后,刘锦伦驾车往其家乡汕尾方向逃逸。逃至深汕高速公路惠阳路段时,车撞向路边隔离护栏后损坏。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系因钝性物体作用(拖擦)于头部、胸部致颅脑损伤、胸腔脏器损伤死亡。
证据显示,至少有包括清洁工、酒店保安、的士司机、电动车司机等约十名市民目击到红色轿车的疯狂行为,以及被害人很大的呼救声。
庭审 被告人称当晚连喝三顿酒
法庭上,刘锦伦表示自己有罪,但不是故意杀人罪。
他向法庭供称,案发前,自己连续喝了三顿酒,第一次是陪客户吃饭,喝了不少白酒。然后大家去唱K,又喝了一些酒。出来后,又和朋友在路边小饭店宵夜喝酒,当时还吐了。
明知自己醉得很厉害,刘锦伦还打车回到停车的地方,自己开车回家。出事的地点离他家不远,刘锦伦说当时自己醉得很厉害,感觉到眩晕,加上开车时习惯性开音响,因此没有听到呼救声。他当时觉得车抖了一下,就停下查看,但没有看到东西,于是又开车走了。他坚持说,自己只是以为自己醉驾,并没有想到撞死人。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
证人 受害人凄惨地大声呼救
检察官出示的证据显示,当时刘锦伦的车拖着自行车和被撞的人,开的飞快。自行车和地面摩擦有很亮的火花,发出很大的声音,被害人一直发出凄惨的叫声,还在喊救命。
证据显示,至少有包括清洁工、酒店保安、的士司机、电动车司机等约十名市民目击到红色轿车的疯狂行为,以及被害人很大的呼救声。
此外,检方出示了刘锦伦妻子的证词,证明当时刘锦伦给他妻子打电话称自己撞了人,要回汕尾老家避一下,并让其妻子去家附近的马路看看被撞的人怎样了。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