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快递员撞死人 死者家属怜恤肇事者降低赔偿要求

2013年05月22日 16:07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北京邮政速递的分检员薛小风在驾驶老年三轮助力车上班途中,不甚撞倒行人徐某,后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徐某系一公司董事,收入颇丰,不过,在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审理薛小风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时,徐某的家属明确表示,人死不能复生,考虑到薛小风家庭贫穷,把72万元的索赔金额降低为17万元。

  薛小风今年38岁,甘肃人。听完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后,薛小风说了句:“我没意见。”接着就低头不停的抽泣。据检方指控,薛小风于2013年2月,无证驾驶无号牌老年三轮助力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大兴区黄良路时,驶入非机动车道,将由东向西行走的徐某撞出,致徐某受伤倒地。后薛小风停车并先后拨打急救、报警电话,并随救护车一起将徐某送至医院抢救,但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薛小风驾驶的无号牌老年三轮助力车为汽车。经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支队认定,薛小风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徐某无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薛小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薛小风介绍,他的车是三轮汽油车,分5挡,车没证,他也没驾照。事发时,他开老年助力车去上班,后边有个大车认为他开得太慢,用大灯不停地晃,于是他把车开到了非机动车道上。

  徐某的家人介绍说,徐某是一家公司的董事,经过核算,按法律规定,索赔金额应该是72万元,但是,考虑到人死不能复生,且薛小风家庭贫穷,特降低索赔数额,仅要求被告赔偿17万元。

  “我愿意赔偿,但我家人确实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我可以分期赔偿。”薛小风看着原告席上的徐某家人,不停的道歉。

  大兴法院今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记者杨昌平)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