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银川市将问责26种浪费行为 情节严重者会被免职

2013年05月29日 13:47 来源:宁夏日报 参与互动(0)

  银川市近日出台《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勤俭节约规定行为问责办法》,对违反规定的26种浪费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将对责任人建议免职。

  《办法》规定,在检查、调研、会务、接待等政务活动中,未经批准举办庆典、奠基、揭幕、剪彩、表彰奖励等活动的;张贴悬挂横幅标语、铺设地毯、摆放花草、水果、安排文艺演出的;发放、接受礼品、纪念品或土特产等9种行为将被问责。在公款使用中,用公款购买、印制与工作无关的画册、邮票册、书籍,制作贺卡、明信片的;向基层单位硬性摊派征订刊物、推销书籍的;用公款支付发表个人署名文章、出书或购买载有本人文章的书籍费用等6种行为也将被问责。

  在单位内部管理中,不通过党政内网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进行公文交换,印发纸质文书,造成浪费的等6种行为将被问责。在车辆管理使用中,用公车学习驾驶、扫墓、在婚丧嫁娶中公车私驾、私用等5种行为将被问责。

  问责方式有警示谈话、效能告诫、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暂停职务等10种,情节严重的将建议免职。(郑峥)

【编辑:贾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