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民生资金行为
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暗地里“不脱钩”、截留挤占挪用民生资金、医药购销背后的商业贿赂……这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将得到严格整治。记者昨日获悉,《2013年南昌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提出要集中开展市场中介和民生资金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治理教育、医药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问题,严查保障房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
整顿市场中介与政府部门暗地里不脱钩“顽疾”
我市将清理整顿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明脱暗不脱,行政审批中没有法定依据增设中介服务事项、强制指定有偿服务,中介组织违法出具认定报告或出具虚假认定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以及中介机构利用执业便利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收费突出问题,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中介组织规范执业的长效机制。
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民生资金行为
集中检查2011年以来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惠及百姓。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示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程序和结果,不得违规通过考试方式招生,不得违规招收特长生,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严禁违反非营利原则和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学生自愿购买、无偿代购和“一科一辅”原则。严禁中小学校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收费和在外有偿兼课。
整治医药购销背后商业贿赂问题
专项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有效降低药械虚高价格。规范诊疗行为,纠正和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等行为。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纠正和查处虚假诊疗、过度治疗、违规收费等问题。
同时,将加快“阳光医药”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步伐,确保2013年9月底前实现系统覆盖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现对医药招标、采购、配送、使用、回款行为的实时监察、实时预警、实时纠错。
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加强涉农收费管理,专项治理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等问题,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遏制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恶性事件的发生。
严格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查处不具备资格执法、执法程序不到位、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交通事故处理不公等问题。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物流费用。开展城区道路公交车、出租车乱停抢道等问题整治,巩固扩大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成果,促进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中违规行为
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继续纠正和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和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监管。
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节庆等活动,专项治理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继续纠正和查处“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另外,我市还将加快“阳光财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记者 王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