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私养蜥蜴上街吓坏居民 民警多方寻找无人认领

2013年06月04日 15:13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私养的蜥蜴跑出来吓坏附近的居民,民警经多方寻找,无人愿意前来认领。昨天中午12:00左右,历城区红园小区21号楼1单元门口来了一名“不速之客”,它趴在地上,张着大嘴。路过的居民看到后纷纷绕路,不敢靠近它。后经林业部门证实,这只“怪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蜥蜴,按规定,私养者要处以2000元罚款,动物没收。后经民警多方寻找,也无人认领。目前,这只蜥蜴已被民警送到济南动物园。记者高倩 实习生 袁锋

  楼下趴着一只“怪物”吓得居民不敢出门

  昨天中午,家住红园小区的张女士反映,她的母亲下楼买东西时碰到一只“怪物”,身体呈浅棕色,趴在地上张着大嘴,可把老人家吓坏了。张女士介绍,差不多中午12:00的时候,母亲要下楼买烧饼,但没一分钟,老人家便气喘吁吁地跑了上来。“我刚要问怎么回事,母亲便说烧饼别吃了,在楼下遇到一只怪物。”张女士告诉记者。
  听到母亲的描述后,胆小的张女士吓得连忙上楼叫邻居帮忙。在其他人的陪同下,张女士见到了这只“怪物”,它不偏不倚正好横在楼梯口,如果不仔细看,会一脚踩上去。随后,张女士的母亲拿起棍子赶了半天,那“怪物”愣是趴着一动不动。邻居的一个女孩正急着上班,无奈之下,二楼的马女士找来一个纸箱,将“怪物”盖住,女孩这才壮起胆跑出去。
  最后,大家怕“怪物”会咬人,于是拨打110报了警。

  “怪物”被接到巡警队民警给它安了临时的家

  接到报警后,昨天中午12:05,历城巡警三中队民警赶到小区。据民警陈栋介绍,由于不确定“怪物”是何物,他们带去了捕蛇的工具。在小区21号楼1单元门口,民警见到了这只“怪物”,他们发现,竟是只蜥蜴。“应该是谁家养的宠物,不小心爬了出来。”陈栋说。
  因为不确定蜥蜴会不会咬人,民警戴上捕蛇的手套,用夹子将其放入一个纸箱子里。考虑到蜥蜴是在小区内出现的,民警分析应该是附近居民养的,于是在小区内找了半天,最终也没有人前来认领。随后,蜥蜴被民警带到了巡警队。昨天下午,记者见到了这只“小家伙”,它的身体呈浅棕色,表面有一层绒毛状的东西,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趴在箱子里也不怎么动弹,身长大约60厘米。民警将它拿出箱子,放到地上后,小家伙爬了起来。民警陈栋说:“如果没人认领,看看能不能送到动物园喂养。”

  小家伙原来是“变色龙”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私养

  随后,民警与历城区林业部门取得了联系,经历城区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鉴定,这个小家伙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蜥蜴,俗称“变色龙”。专家猜测,这只蜥蜴应该为居民自己违法饲养的宠物。据历城区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违法饲养国家保护动物的要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动物予以没收。
  昨天,林业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了济南动物园,并将蜥蜴移交给了动物园管理人员。对违法饲养蜥蜴的当事人,民警正协助林业局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编辑:王安宁】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