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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2013年06月04日 15:52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3日,记者从沈阳市建委了解到,为了让市民有一个清洁的城市环境,沈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如果市民发现施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染,可以拨打沈阳市建委监督电话——12319举报。

  近日,沈阳市建委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强市政道桥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共两项新规,要求在市政道桥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到“六必须”和“六不准”。 “六必须”即必须围护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规范使用材料和清运料渣,必须配备保洁人员并定时清理施工现场;“六不准”即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料渣,不准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不准施工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散碎料和裸土。

  针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沈阳市建委还特别规定:施工现场应有连续密闭的广告式围挡,景观路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4米,一级路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3米,其他路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施工现场车行道路要用混凝土硬覆盖;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不准车辆夹带泥沙出门;严禁露天搅拌混凝土;严禁高空抛掷建筑垃圾;施工现场不准焚烧废弃物;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易产生扬尘物料堆放要覆盖防尘网;拆除现场必须洒水作业。

  如果被市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产生扬尘污染,或者监理单位对发现的扬尘违法行为,未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的,都将被处罚。据了解,对复查仍不合格的施工现场,沈阳市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对施工、监理单位给予停工整顿处罚,停工整顿期内,停止企业在沈招投标。下一步,沈阳市将定期公布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单位名单,并将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单位记入信用档案,清除资格预审入围名录,并取消其下一年度入围报名资格。-陶阳报道

  施工现场应有连续密闭广告式围挡。 -本报记者/万重 摄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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