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首部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意见出台
2013年06月04日 17:1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青海省《关于进一步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并提出通过政府、社会和公民的共同努力,使慈善资源募集使用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得到明显提高。这也是该省第一部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据了解,《意见》从五个方面明确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实行慈善组织直接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制度,并下放非公募性基金会审批权限,推行社区慈善组织备案制,对企业、个人及政府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支出部分,按规定减免相应税费。省级民政部门对慈善事业有突出贡献和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予以表彰。《意见》同时对捐赠人完整、如实、合法履行捐赠承诺,以及捐赠受益人合理、节约、依规使用捐赠财产提出要求。同时按照“谁接收、谁管理、谁公开”的原则,建立慈善组织信用制度,重点加强对信息公开、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定期进行社会捐赠资金的收支情况审计,及时向社会如实公布审计结果。 (记者罗占祥)
【编辑: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