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一家医院在全区率先推行“药房托管”
2013年06月06日 11:27 来源:宁夏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与宁夏启元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医院的西药房交由启元大药房医药公司“全面托管”。此为我区第一家推行“药房托管”的医疗机构。
“药房托管”坚持“三不变”原则:资产归属不变,医院功能不变,职工待遇不变。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托管期间除原有资产保值外,托管企业新投资形成的设备、设施等财产,一律归托管企业所有。实行“药品总额控制”,西药和成药年销售金额不超过650万元,超支部分由托管企业负担。
据了解,医疗机构实行“药房托管”,将有效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和医院成本支出,规范医院合理用药,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记者 李东梅)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