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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灯下的不是“临时工”而是暴力执法

2013年06月06日 14:19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6月3日,人民网陕西频道报道了“延安城管被指酒后执法 打伤多人”一事。今日(5日),延安城管就网络曝光延安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回应,称跳踩商户头的城管是临时工,并公布了6月4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党委就此事召开专门会议明确的五条意见。

  舆论的聚光灯又一次打向“城管暴力执法”,围殴商户、跳踩商户头、怀疑“酒后执法”……这些与文明执法截然相悖的词汇,让公众再一次对城管执法亮“黄牌”。显然,文明执法的理念,并未深入执法者心中,而“临时工”跳踩商户头的行为却升级了“暴力执法”。虽然延安城管局回应踩头的人是“临时工”,但“临时工”的错与正式员工的错有什么区别呢?当“临时工”穿上城管的制服执法时,在公众会因他是“临时工”就视若无睹么?这场“暴力执法”的焦点并不在于执法的人是否是“临时工”,公众既不会因为是“临时工”犯错就觉得情有可原,也不会因为是“临时工”犯错就维护城管形象。而公众之所以对暴力执法集体声讨,不只是对弱者的同情,更是对公平文明的期望。

  想到城市谋生计,却没有太多的本钱,付不起即便是“便宜”的门面费,迫于成本压力,只好买一个小三轮,拖上一些商品,在城市里流动着做买卖,这是许多流动商户的无奈之举。然而城市里流动不定的各种小摊贩,常常让原本整洁的城市容貌变的凌乱无序,为了维持整洁的城市容貌,也为城市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城管执法者必须要对流动商户进行规范管理。在公众看来,一个“官”一个“民”,两个群体的强弱悬殊让城管执法戴上了“倚强凌弱”的帽子,不由自主地帮助流动商户“伸张正义”,公众这种“维持正义”的目光也增加了城管的执法的阻力。当然,不论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是缘起于误解还是双方对立不融的初始目的,都不是城管使用暴力执法的理据。但一味指责于此,也无益于改善城管与商户的关系,更无助于维持城市环境与秩序。

  庸置疑,城管执法者围殴商户,是有违法律正义的。延安城管针对此事的回应也表明了“绝不姑息”的立场,城管虽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扣留商户的山地车,却不能围殴商户侵犯商户的人身权。“城管执法”之所以会成为舆论界的“弱势”,不能归因与公众对城管执法的误解,更多的原因还在于类似如此的“暴力执法”一次次削弱了公众对“城管执法”的信任度。执法者不能做到文明执法,难道商户们就应该“坐以待毙”吗?更何况是“跳踩头”这样的暴力行为,执法者本是公仆,何以成了恣意妄为的“强匪”?

  这起暴力执法事件把执法者“居高、恃强”的角色缺陷暴露无遗,“文明执法”尚未成为执法的支撑,面对群众的不支持,执法者采用的工作方法是“强制”的。但笔者想说一点,虽然每个公众都有遵守城市管理规章制度的义务,但并不表明执法者有“体罚”违规者的权力。“临时工”跳踩商户头的事件引来公众的“围殴”,除了应对当事执法者予以问责,保障受害人的权益之外,执法部门应当认识到,“临时工”不是暴力执法的挡箭牌,创新执法形式,落实文明执法才是重点所在,不要只把文明执法停留在教育之中,更别把文明执法当做一句空空口号,喊两声就完事了。事实上,公众对城管执法的“差评”就是公众对城管执法信任度的体现,不论是处于何种无奈,不要再让“临时工”的暴力执法去挑战公众的接受底线了。

  笔者想起不久前一名武汉城管为了不让摊贩占道摆摊与摊贩对跪,让公众看到了城管执法的无奈,引发一场热议。笔者不是提倡城管要对商户们低身下气才叫文明执法,只是从那名武汉城管身上看到了一种换位“体谅”的执法方式,用自己的行动去平和的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引导商户也换位思考,至少他做到了没有暴力的“文明执法”。

  作者:何奉芹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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