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兰州新区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权
2013年06月06日 17:14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记者从省工商部门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正式授权兰州市工商局兰州新区分局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这标志着到兰州新区投资的外资企业有了登记管理“直通车”,可以直接享受到工商部门的“一站式”服务。据悉,这也是我省继兰州、酒泉、天水之后第四个获得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权授权的单位。
据了解,兰州新区工商分局获授的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权范围为: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辖区内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省级工商局登记管理而经其授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另有规定的。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