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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一对医务工作者夫妻签字捐献遗体器官

2013年06月08日 14:20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影像楼的一间办公室内,75岁的李铭山和61岁的妻子马明,共同在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登记表上签名,成为福州首对捐献器官的医务工作者夫妻。

  多年前就想捐献眼角膜

  李铭山1938年出生于莆田,1999年退休前担任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影像科主任。退休后,多家民营医院上门高薪聘请他“出山”,但都被他谢绝。从退休到现在,李铭山一直是总院影像科的老专家,但他坚持只拿医院平均奖,不占用科室资源,他说:“年轻人干事业不容易,我们这些老同志不要占用他们的资源。”

  昨日,总院眼科主任陈梅珠告诉记者,其实李老多年前就有捐献器官的想法了。2006年冬至那天,李老因心脏病不得不进行心脏搭桥手术,在进手术室之前,他将陈梅珠请到病床前,把一张遗嘱交给她,要求去世后捐献眼角膜。

  脏器也想捐 但不适宜移植

  李铭山说,除了眼角膜,其他器官他也希望能捐献,但作为医务工作者,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一方面由于年龄较高,另一方面因心脏手术后长年服药,他的脏器不适宜移植给他人,只有眼角膜不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

  在昨天的登记现场,记者看到一张李老打印出来的留言,名为《最后留几句话》:“有生必有死,这是自然法则,我已是迟暮之年的老人,又有疾病缠身,应对身后的事有个表态,希望组织和家人尊重我合情合理的恳求。”正文中写有“四不”:不抢救、不发丧、不搞遗体告别、不留骨灰。“自我评价,我这个人不太坏,大家认同就谢天谢地了,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了。”对于为何不想搞遗体告别,李老调侃道。他还希望,当他病危时,在目前医学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不要抢救,不要浪费人力、物力。此外,他希望将骨灰撒入闽江,流向大海,回归自然。

  妻子也要捐眼角膜

  李铭山的妻子、61岁的马明也是总院影像科的一名老专家。“我志愿捐献眼角膜,一方面是因为我先生的带动,另一方面也受到我父亲的影响。”马明说,她的父亲于2007年去世,生前也希望捐献遗体器官,但是由于当时所在医院的医疗条件不允许,所以未能实现捐献。马明说:“我的父亲很开明,他和我先生也很聊得来,我这样做算是也帮他实现心愿。”

  填写完志愿捐献的表格之后,马明马上向身边的陈梅珠询问:“我们要怎么做才能保护好眼睛?”陈梅珠告诉他们,只要心情愉悦,避免眼睛疲劳就可以了。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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