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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给龙舟赛里的“枪手”定些规则

2013年06月08日 16:2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我喜欢广州的划龙舟。一个原因就是有了这项群众运动, 就必须治理河涌,平日熏天的臭气多少能得到治理——当然,看着颇具民族民间特色的运动,心里也觉得很舒畅。

  不过现在听说这个群众运动,慢慢也不太群众,而是走向商业化了。据报道,广州地区的龙舟赛一般以村为单位,以前划龙舟的“扒仔”就是当地的村民。可是因为龙舟赛愈来愈火,吸引了商家的注意,有商人就在“扒仔”衣服和龙舟旗子上打标志,搞赞助。为了让赞助商有面子,不少村里就请外来专业的枪手,做自己村里龙舟的“扒仔”。

  热闹喧天的龙舟赛,水中倒映着枪手的身影。自然惹人议论纷纷:有见惯不怪的,认为“无枪手,不成赛”;有认为要纯洁一下队伍的,赛前要验户口;还有认为没必要这样好面子;当然严重的会认为枪手损害了一项民俗运动。

  看着众人态度,想想我所见到广州河涌里龙舟赛的场景,我倒觉得“枪手现身”给龙舟大赛指出了一条出路:为了让龙舟赛更精彩,各村不妨共同制定规则,让龙舟赛里加入规范的商业因素。

  有人一听商业二字就头疼,并觉得充满铜臭味,与弘扬民族文化增加百姓乐趣有些冲突,但我个人觉得,事实并不是如此。往大处说,没有商人为追逐利润而沟通交流,今天我们的生活还不知是什么样子。往小处说,别看龙舟赛是以村为单位,商业搞得规范了,可能既保存了民俗风味,又有利于这项运动的长远发展。

  各村龙舟赛,完全可以参照过去欧洲顶级足球联赛的制度。比如过去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对外援有限制,每个队可以引进外援,但不能超过三名。如果龙舟赛能引入这个制度,那么就可以做比较具体的规定:比如每个队最多可以引进几个枪手,最少应保留几名本村村民;枪手不能在同一大赛中代表两个以上的队伍参赛;枪手的费用也应该有个相应的标准……

  如果能够做到这些,把商业化的因素规范起来,应用在龙舟赛中,我觉得起码有三个好处:第一,龙舟赛会更精彩,毕竟有职业枪手;第二,龙舟赛的经费有商家赞助,可以让运动持续下去;第三,有了比较统一的标准,大家操作起来,就不用“潜规则”了,堂堂正正地利用规则多好!至于保持本地特色,那也不用太担心,毕竟还有本地村民名额的限制嘛。

  总之,有了公开公平的规则,就不必用潜规则,大家心情也会舒畅很多!

  钱克锦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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