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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2名外省考生无法参加今年广西高考 学校共赔27万(2)

2013年06月08日 18:04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校方解释

  家长未及时迁户所致

  5月30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在北京大学南宁附属实验学校附近,见到了两位家长。此时,她们一脸焦急,正准备与校方及南宁市教育局领导协商。

  该校一名校长助理解释,根据国家今年高考政策规定,外地生源在广西参加异地高考,学生学籍要在2011年11月13日前迁入广西,即在广西读高中要满两年以上。而该校给两名学生办理转学时间为2011年7月,这说明两个孩子在学籍上没有问题。“他们主要被卡在户口上。据了解,两个学生的户口已在2011年8月前迁入北海市,当时两人均不满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按规定,孩子要参加今年的异地高考,他们的监护人或家长的户口也应同时迁来,但家长当时没有迁。”

  该助理还解释,2012年国庆节过后,学校让学生带户口来后才发现,两人不符合参加2012年异地高考条件,由于2013年高考政策还未出台,遂让家长继续等待。2012年11月16日,广西异地高考政策出台后,学校立即将相关文件转给家长,家长当时就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如及时将户口迁入广西,或在学生生源地报名参加高考。根据学校以往掌握的经验,离今年高考还有半年时间,家长应该有充分的时间,来得及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但家长最后却没有及时迁入,而这正是两个学生未能在广西参加异地高考的原因。

  紧急协商

  校方给予家长补偿

  5月30日,前来参加协调会的南宁市教育局副局长杨捷称,按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并经教育部门严格审批,上述两个考生,属于高考移民,不符合参加今年广西异地高考条件。

  杨捷认为,矛盾的焦点,主要是校方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存在问题。为此,他已前后参加了5次协调会。

  经教育部门、学校和家长三方沟通,最后学校同意在6月7日前,分别给两名学生的家长13万元和14万元(含家长已交的1万元赞助费)补偿。

  “孩子10年寒窗苦读,为的就是参加高考。否则,孩子一生将被毁掉!”6月5日下午,丁女士致电南国早报记者称,她和小明的母亲分别从学校那里拿到了13万元和14万元补偿款。由于错过了今年高考,而回老家参加明年高考的手续繁杂,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前途,她们决定将孩子送到国外留学。(谢奎 莫义君)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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