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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今起开罚“中国式过马路” 劝导5名违法行人

2013年06月18日 13:38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文明办决定今日起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交通、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凡行人有不走斑马线、闯红灯、攀爬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在违法地点协助交警劝导教育5名交通违法行人,拒不接受教育的,处以10元罚款。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扣车并处以20元-200元罚款。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违法停放的,一律拖移车辆,处以100元罚款,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记者 苏钟

  行人

  阻碍执法处10日拘留

  活动期间,凡行人有不走斑马线、闯红灯、攀爬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在违法地点协助交警劝导教育5名交通违法行人。拒不接受教育的,依照有关规定,处以10元罚款。对阻碍执法的,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以10日拘留。

  电动车

  违法驾车将扣车罚款

  据介绍,凡电动自行车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搭载超1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扣车,处以20元-200元罚款,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对阻碍执法的,一律处以10日拘留。

  凡驾驶拼装、报废、套牌的机动车,一律依照有关规定扣车,依法采取收缴、强制报废、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措施。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一律处以15日拘留。

  机动车

  违法驾驶将处罚并曝光

  据介绍,凡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以1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凡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违法停放的,一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拖移车辆,处以100元罚款,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凡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酒后驾驶、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以及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的,一律从严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

  整治期间,在媒体设立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栏,每天实名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人、电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单位、姓名,并将该市民的交通违法不良行为记录备案。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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