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确定500单位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昨日,天河区委通报称,天河区以近期全国各地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为警示,在上级确定的我区辖内92家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基础上,经过详细摸查梳理,确定500家单位为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对其推行“户籍化”管理,着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有效提高全区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据介绍,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2013〕13号)的精神,为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天河区结合实际,在上级确定的天河区辖内92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基础上,经过详细摸查梳理,天河区确定500家单位为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同时,通过细化任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开展培训、分类指导等形式,着力规范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动态监管工作。2013年年底前,将确保全区500家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0%“户籍化”管理达标,有效提高全区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为了提高消防能力,天河区建立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求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记录单位基本信息、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天河区紧密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以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场所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培训、分类指导、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等形式,推进“户籍化”管理规范实施。
天河区督促重点单位记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情况,按时更新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实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开展重点单位“户籍化”指导。不定期深入重点单位,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培训,培养“户籍化”管理“明白人”。同时,帮扶指导重点单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解决实际问题。
2013年年底前,天河区公安部门将从档案建立情况、信息录入情况、三项备案表上报情况等方面,对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进行检查验收。 (记者/成希 通讯员/田禾 孟令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