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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出新规:骗补者3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2013年06月24日 10:30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近几年,大连市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分配保障房,一方面发放补贴。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为规范享受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家庭的租赁住房行为,确保租金补贴真正用到符合条件且按规定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市国土房屋局近日出台了《大连市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家庭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实行保障房用房情况常态化监管。

  《规定》中明确,申请补贴家庭需持《房屋租赁合同》到大连市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登记录入相关信息,经市住房保障中心确认后方可领取住房补贴。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补贴家庭租房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对不符合规定或虚假租房骗取租赁补贴的违规家庭分别予以停发补贴、追缴违规期间已领取补贴、取消保障资格、记入保障性住房信用档案及3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处理。

  近期,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享受廉租房、公租房补贴家庭的租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今后形成常态化,重点对利用虚假租赁合同骗取住房保障补贴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记者 张建)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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