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给“三公经费”公开来点掌声

2013年06月26日 17:42 来源:甘肃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来自新华社、《兰州晨报》和《酒泉日报》的报道分别显示:除了4个涉密部门外,甘肃省政府25个组成部门中的21个部门,目前已经全部公布了“三公经费”。从公布的数据看,公车费用占比最高,“座驾”仍然是各部门公费支出重点;今年前三个月,兰州市政府用于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和公车购置的费用共计1984万元,比去年同期缩减14.79%;酒泉财政也公开了171个市直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年初预算、压缩预算。

  从公开中看到的“三公经费”,到底是高了还是低了,是不是合理,人们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这是我省历史上第一次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应该给予掌声和鼓励。

  近些年,中国致力于进行公共财政建设。公共财政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就是阳光财政,即公开透明的财政,财政收入支出的信息是透明的,是向社会公开的。社会公众如有需要,可以查询了解。诚如人们所说,阳光财政,可以给政府以清白,给公众以明白。

  “三公经费”是近年来人们反应十分强烈的一个问题。由于缺乏透明,人们对于每年全国“三公经费”开支的数目,众说纷纭,突出反映了人们的知情渴望和知情焦虑。从2011年开始,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公布中央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今年我省以及一些市也公开“三公经费”或者“三公支出”的执行情况,这是走向阳光财政的扎实一步。

  “三公经费”公开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财政收入来自每一个人的纳税奉献,来自人们的劳动创造。人们让渡自己的财产,向政府纳税,是需要政府用好此项资源,提供纳税人自己无法解决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不但有责任和义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而且同样有责任和义务向人们公开资金使用的信息,让人们知道是如何使用的,用在什么地方,效果如何。

  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信息,也是实现公众监督权的需要。虽然人民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有些部门或个人,仍然会利用管理的便利,违背公众利益和人民要求,将有限的财政资源,用于优先满足自身的需要。在某些地方,这类问题还十分严重。以公务接待为名的大吃大喝,以出国考察学习为名的游山玩水,以公务需要为名的豪华轿车和豪华办公大楼,人们并不陌生。如果将这些支出的明细账目都放到阳光下,让人们评说,接受人们的监督质询,那么,这样不合理的支出一定会大大减少。

  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也是政府对社会作出的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人们知道,财政预算一旦经过立法机关审议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当政府将未来的“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布的时候,意味着政府向社会作出承诺:今年的“三公经费”就这么多,多花一分都不行。政府是不是说话算数,人们会对照承诺作出评判。

  公开“三公经费”是建设阳光财政迈出的正确一步,但也只是一小步。从2011年开始,中央政府每年公布“三公经费”预算,但人们仍然觉得意犹未尽,因为相关的信息还相当的简单粗略,不够细致明晰。这显然是目前为止公开的预算信息的普遍问题,因此,更加细化,更加明晰,更加具体当是以后需要改进的方向。同样重要的是,现在公开的“三公经费”,是不是还有压缩空间,是不是可以再少一些,仍然值得深入讨论。

  公开“三公经费”信息不是终极目的,满足人们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同时,不断压缩不合理的三公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才是终极目的。相关部门应认真对待社会公众对三公支出的关切和质询,接受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编制更为科学合理的的“三公经费”预算,将财政资金真正用于人民所希望用到的地方。(梁发芾)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