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协警收取好处费帮人制假证被逮捕
作为一名派出所户口协管员,魏某拿出空白的暂住证提供给他人制作虚假的暂住证,收受8000元好处费。近日,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魏某被指控三项罪名,此案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魏某,1984年10月出生,瑶海区人。2012年4月,被告人马某(已判决)为牟取非法利益,以每本50元至80元不等的价格,为需要在合肥办理车辆登记入户的外地人办理暂住证。2012年10月,马某找到时任合肥市益民街派出所户口协管员的魏某,让魏某从派出所里拿一些空白的暂住证交由其来“办证”。两人一拍即合,马某陆续从魏某处获得300多本空白的暂住证,之后,马某通过散发名片等方式寻找客户,为客户办好假证后,将客户假暂住证信息发送给魏某,让其尽快将虚假暂住证信息录入公安派出所的信息系统里。在两人合作的两个月里,马某共给了魏某8000元好处费。
2012年12月19日,马某被警方抓获归案。2013年1月,魏某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包河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警方又发现了一起盗窃案与魏某相关。在2012年7月21日凌晨,红星路一居民酒醉之后倒在自家楼梯过道里睡着了,醒来后发现自己新买的一部手机被偷了。警方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后,发现魏某有重大嫌疑。魏某也交代,自己乘居民酒醉之机,偷走了其手机。
近日,包河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公诉人指控魏某犯有受贿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盗窃罪三项罪名,因为案情重大,此案并未当庭宣判。(实习生 张婷 本报记者 刘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