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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013年07月01日 17:0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从7月1日起,《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个人可以在10年内不限次数换车,就算10年内不换也可以在10年后有一次更新机会,即原车排量在2.5升以下的,可以更新为不超过2.5升的车辆。如果准车主想购买新能源车,将不用再参加摇号即可直接申领指标。

  想换大排量先放弃再申请

  针对试行办法只能更新一次的规定,《办法》规定了更宽松的规定:个人可以在10年期限内不限次数申领更新指标。个人在10年内已申领更新指标的,10年期限后不能取得更新指标。个人在前款规定的10年期限内,未申领更新指标的,可以在10年后申领1次更新指标。个人名下有多台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的,各台车辆申领更新指标的期限和次数分别计算。

  同时,为与国家新实施的机动车报废管理规定相适应,对车辆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为满足市民换排量超过2.5升车辆的个性化需求,规定个人可以主动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后另行申请增量指标。

  2.5升以下排量更新不受限

  试行办法规定更新车辆不得超过原排量,使市民购车不得不一步到位购买高排量汽车。《办法》则更改为:更新前车辆排量不超过2.5升的,可以更新为排量不超过2.5升的中小客车; 更新前车辆排量大于2.5升的,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量。单位和个人对使用节能车增量指标办理登记的车辆,在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取得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节能车办理登记。

  申请增量指标条件有所放宽

  新办法特点之一是多处规定有所放宽。在准入条件方面,新办法适当放宽了非本市户籍人口申请增量指标条件,将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连续居住时间由3年减少为2年,将非本市户籍居民缴纳基本医保的时间由3年减少为2年。为保障企业的发展,适当放宽了对企业申请增量指标在本市缴纳税额的准入条件,并对企业增量指标申请编码数不再封顶,可依据税额按照级差进行申请。

  为更为便民,取消了单位和个人需分单、双日在指定网站提出增量指标申请的规定,同时保留需提前电话预约的窗口受理模式,并将单位摇号由每两月1次调整为每月1次。

  7月摇号和竞价将更激烈

  《办法》规定,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2万个,按月度平均分配,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同时按照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计算,7月份的摇号共有6000个指标,其中个人普通车指标为4400个,单位普通车为600个,节能车指标则为1000个;在竞价方面,个人普通车指标为3520个,单位普通车则为480个。

  据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5月底,累计配置车牌指标133586个,包括增量指标104574个、更新指标22544个、其他指标6468个。在6月26和27日分别举行的竞价和摇号中,大约还剩下近2000个指标未用完。但由于按新办法规定,所剩指标不能滚入7月的摇号竞价,所以7月份的摇号、竞价指标将比以往要少,因此竞争将更激烈。

  由于6月9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暂停受理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业务。而在7月1日起,受理业务,市民可通过网站或者通过电话预约到窗口提出正式调控期的指标申请。 -记者林翎报道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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