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班途中翻车身亡 包工头赔偿27万元
2013年07月03日 11:2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一个月前,巴中市平昌县驷马镇当先村七旬村民邓某受雇于达巴高速路绿化工程水宁寺段,从事泥土开挖工作,工程队的车辆负责接送工人。6月1日,邓某和其他工友同往常一样,一早就乘坐工地上的长安货车前往工地干活。该车行至水宁寺高速路路段突然侧翻,车上9人不同程度受伤,伤势最重的邓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幸死亡。
经过驷马司法所的调解,6月10日,施工方与死者亲属签下协议,包工头何某按照城镇居民标准,一次性向死者邓某的3个子女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7万元。(邓宏 记者 谢颖)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