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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原经理私吞公款被辞 住户交一年停车费作废

2013年07月04日 09:33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物业专用收据显示,费用1440元,用途是2012年12月14日至2013年12月14日的小区路面停车费。可仅仅过了半年,收据的主人高女士却被物业告知:“原来交的费不算,必须重新缴停车费,否则车无法进小区的门。”理由是,当初收车位费的物业经理未将钱上交物业。

  最初 二十多业主缴了一年停车费

  2012年12月13日,家住浑南新区在水一方小区的高女士到物业登记,希望能租下小区的一个路面车位。得到可以办理的答复后,高女士拿着钱来到小区正门,发现物业的梅经理正在现场办公,旁边还有几位物业工作人员。按照梅经理的要求,高女士缴纳了一年的停车费,共1440元,时间是2012年12月14日至2013年12月14日。当晚,高女士要求梅经理出具收据或发票,但梅经理以天色已晚为由,承诺次日再开发票。之后几天,高女士及其丈夫几次向梅经理索要发票,最终,梅经理为高女士出具了盖有”沈阳喜旺佳和物业有限公司”公章的三联据。高女士后来打听得知,像她一样通过现场办公向梅经理缴一年停车费的业主有二十多个。

  意外 不重新缴费就不让车进门

  今年6月20日,高女士突然接到物业的电话,说是要普查车位,让高女士提供自家的车位号。可当高女士说出“32”号时,物业那边却惊讶地表示此位已租给别人了,这个车位你不能用了。”高女士有些发蒙,“自己用了半年的车位,而且还有收据在手,凭啥就不让用了呢?”

  当天,小区的各个单元门上出现一则”通告”。内容是:原经理梅某等三人因私自收取车位费的违规、违法行为于5月15日被公司辞退。原有的进门线圈钥匙作废。

  6月22日,高女士带着车位费收据申请进门遥控器。但物业人员却拒绝了高女士的请求。理由是,当初收钱的梅经理并未将所收车位费上交物业。所以高女士必须重新缴纳下半年停车费,否则车将无法进入园区。“你们物业管理不善造成的恶果,凭啥让我们业主来承担?”高女士说,她要求物业给其办理进门遥控器,物业却表示,“办不了,不行就自己去找梅经理要钱。”

  转机 物业承诺力争当天解决问题

  接下来几天,高女士几次找物业协调此事。最后, 沈阳喜旺佳和物业有限公司的唐经理表示,他会和上级领导再沟通,在7月1日之前给解决。可一直到7月2日,高女士也没等到物业经理的电话。

  7月2日晚,高女士开车从外面回来,结果被挡在小区大门外无法进入。与此同时,小区其他业主的多辆私家车也被挡在大门外。“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高女士说,她要求物业必须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

  昨天上午,记者随高女士一起来到沈阳喜旺佳和物业有限公司。物业负责人唐经理表示, 小区里像高女士那种情况的有二十多人,因为当初收钱的梅经理把钱卷走了,此事一时无法解决,即使解决了,高女士也得再缴一部分钱。对于唐经理的态度,高女士情绪激动。“因为你们的失误,才有今天的局面,钱我肯定不能再交了,而且在事情未解决之前,得先保证我的车顺利进入园区。”

  最后,唐经理对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表态,他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力争当天将问题解决。高级记者 张晓宁 文并摄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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