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代看望老人服务:付费亲情是尽孝次优选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7月1日施行一周以来,淘宝上开始陆续有店家推出了“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务。“10分钟=8元,1小时=20元。购买宝贝的形式是时间费用+物品成本+交通费用。”一家店主贴出明确的收费标准。当“常回家看看”成为儿女的法律责任后,不少做子女的都表示,常回家还需要看公司的规定,不是那么好实现的。而对于淘宝店家推出的此项服务,大多数子女都不太认可。(7月8日《云南信息报》)
“付费的亲情”听上去的确不那么入耳,但亲情消费其实早已有之,比如母亲节里热卖的康乃馨。亲情消费由实物转向服务,也是商业发展的一种必然,因为从市场需要中寻觅商机,本就是商人的天性。只要不有违法律或有悖伦理,又能为人们提供切实的帮助,这样的商业创意就值得鼓励。
诚然,钱买不到纯孝心、换不来真感情,但当“常回家看看”对于某些儿女成为一种奢望,“代看望老人”服务至少可以为其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和一定的情感陪护,避免出现“留守老人在家中意外死亡,甚至死后很久才被发现”的悲剧。无法当面尽孝又不做出相应弥补才是真正不孝,请人尽孝至少是一种次优选择,这和把父母托付给朋友或亲戚照顾不乏相通之处。
当然,由于这一行业刚刚兴起,行业准入和服务规范尚不健全,如何规避风险是一个重要课题,例如,如何防止被雇佣者欺骗老人甚至伤害老人,如何让老人信任上门服务的陌生人等等。但没有任何新生事物一诞生就完美无瑕,即使这些问题随着这项服务的发展会不断涌现,但相信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监管,从业者也会不断进行自我调整和被动纠错。
更为重要的是,“代看望老人”服务点出了社会养老的软肋,真正的问题在于:相关部门如何引入相应的公共机制,来平衡儿女们在“尽孝有心无力”和“对纯商业养老服务心存顾虑”之间的纠结。“代看望老人”服务当然不能以一己之力完成社会养老的重任,只有政府和社会机构加强对留守老人的关注,全方位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引导社会养老有序发展,才能满足子女赡养老人的物质情感需求。段思平